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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开放有序的旁听庭审规则

发布人: 谜语网 发布时间:2015-10-04 字体: | |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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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法院的司法公开》白皮书透露,最高人民法院正在修订《人民法院人民法庭规则》,建立健全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旁听和报道庭审的规则,依法保障公民旁听庭审权利。白皮书指出,“各地法院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人士等参加庭审旁听与观摩,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许多法院推出公民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即可旁听庭审、网上预约旁听庭审等措施,努力为公民旁听庭审提供便利”。

建立健全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旁听庭审规则,是落实阳光司法的应有之义。应当认为,人民法院公开庭审信息最直观、最有效的方式是让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和亲身体验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毫无疑问,建立健全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旁听庭审规则,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让司法审判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最大限度消除司法审判活动的神秘感,既有利于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行使参与权、监督权,从而更加关心、理解和支持司法审判工作,也可以及时回应公众社会的关切,有效防止和彻底杜绝司法审判的暗箱操作。

全面落实公民旁听庭审规则,是提升司法公信和彰显司法权威的有效途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不可否认,司法公信和权威是法律权威的具体体现。而人民群众能否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能否对法律权威表达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关键还取决于人民法院敢不敢于、善不善于运用庭审这一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将个案审判置于众目睽睽之下。事实上,对薄熙来案件的公开审理就是最有说服力的范例。因此,只有全面落实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旁听庭审规则,着力保证公民旁听观摩个案庭审活动,真正让司法公正“看得见”和“摸得着”,才能使法治得到大力弘扬,司法公信和权威得到有力彰显。

有序开放、有效管理公民旁听庭审,必须立足于现行法律框架范围之内。最高人民法院的白皮书之所以强调“有序开放”和“有效管理”旁听与观摩庭审,是因为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必须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和尊重司法审判权力的运行规律和特点。也就是说,从维护司法审判的严肃性、庄重性角度出发,允许公民旁听庭审不是不讲秩序、毫无保留、没有原则的公开,公民参加庭审旁听与观摩必须受到法庭规则的必要约束,并自觉维护法庭秩序;对于法律规定不应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就不能参加庭审旁听与观摩;对于存在可能有碍司法审判依法运行情形的,人民法院还可以对公民参加庭审旁听与观摩活动进行必要的规制,直至对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追究。

建立健全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旁听庭审规则,应当着眼于为公民旁听与观摩庭审提供便利。显而易见,公民参加庭审旁听与观摩,其实是整个司法审判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有序开放、有效管理公民参加庭审旁听与观摩,除了需要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具有足够的司法自信以外,还需要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具有充分满足并着力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活动需求的司法自觉。因此,人民法院必须从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高度,认真对待公民参加庭审旁听与观摩问题,做到法庭大门为人民群众敞开,尽可能采用诸如凭有效证件登记即可旁听庭审、网上预约旁听庭审等便民措施方便群众参加庭审旁听与观摩,使广大群众能由衷感到自己受到了公平对待和充分尊重,从而自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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