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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视野下的通州事件研究

发布人: 谜语网 发布时间:2015-10-03 字体: | | 打印文章

推荐阅读:关键词:抗日战争;国际法;通州事件 发生于抗日战争时期的通州事件长期以来一直不为人们所关注。在对待通州事件的看法上,中日学界有着各自不同的解读。中方一些学者出于抗日战争的民族情结,将事件看做对日本在中国暴行的报应,燃烧在通州城上空的黑烟是“透

关键词:抗日战争;国际法;通州事件

发生于抗日战争时期的通州事件长期以来一直不为人们所关注。在对待通州事件的看法上,中日学界有着各自不同的解读。中方一些学者出于抗日战争的民族情结,将事件看做对日本在中国暴行的报应,燃烧在通州城上空的黑烟是“透露着我国民众对于敌人统治者最深刻的愤恨”[1]。而日本右翼学者则将通州事件作为掩盖日本军国主义战争罪行的重要借口,着重突出日本居留民遭枪杀的悲惨情景,并以此作为侵略中国的重要理由。究竟通州事件的真相如何,值得认真的探讨。

一、通州事件的背景

日本侵略中国的野心蓄谋已久,经过九一八事变和华北危机,日本在中国的势力更加膨胀。在东北方面有日本扶植的傀儡政权伪满洲国,北面有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形成了对华北的包围之势。在华北,日方与国民政府先后订立了《塘沽协定》和《何梅协定》,步步紧逼,华北危机日益严重。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日本军队对卢沟桥发动进攻,抗日战争全面爆发。

二、通州事件的发生

长城抗战以后,归殷逆汝耕指挥,不意殷逆甘做傀儡,神人共弃,当时格于时事,不得已含垢待机至今,爰于二十九日拂晓誓师,一鼓粉碎伪组织各机关暨暴日驻通守备队及警署,巨憨汉奸,一体俘获,当日与敌血肉相拼中,此后一切行动,均惟蒋委员长及宋军长命令是从。[3]

随后,起义的保安队对驻扎在通县的日军特务机关和守备队发动攻击。当时日军在通县的兵力为留守的藤尾小队40余人,山田自动车中队50余人,连同后勤部队110余人。这些部队遭到中方优势兵力的包围,全军覆没。随后,日军增援部队赶到,起义部队被迫撤出通县地区。在撤退的过程中,由于误信中央军在华北战场大胜的情报,起义部队的张庆余、张砚秋等人做出了错误的判断,队伍分成若干股,进行撤退。其中,保安队的大部分由通县向北平方向撤退,30中午,与日军激战于北平西直门、海甸(淀)一带,并试图进入北平城中,但遭到军警的拒绝;另一部分起义部队则转移到八宝山附近,随后绕道永定河以西,与察北保安司令孙殿英取得联络,正式加入抗战序列。正是在起义的保安部队从通县撤退的过程中,发生了日本方面所称的“通州大屠杀事件”。[4]

三、日方的损失

事后,根据日本外相杉山元在日本贵族院所做的报告,当时日本方面在通州有“侨民三百八十人,日军人数不过数百人”[5]。除了日方的军营以及附属的军事设施外,日本居留民被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的保安队所杀害,并受到了非人道的待遇。其在通州所经营旅店、饭店和日本居留民的住宅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日人的私人财产在起义的过程中也被反正的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的保安队掠夺一空,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城内惨不忍睹,所到之处,尽是日本侨民的尸体,几乎所有的尸体的脖子都被绑上绳子。尸体中有不知人间世故的儿童和妇女惨遭杀害。”在一家名叫“旭轩”的餐厅中,日方救援人员发现了“七八名被强奸的妇女,这些妇女年龄从四十岁到七八岁的都有,有的全身赤裸、阴部外露遭到射杀。其中有四五名妇女的阴户还被插入刺刀。(略)屋内的家具、棉被、衣物等全被搜括殆尽。其他日本人房屋的状态几乎都如此。”[11]

支那驻屯兵第二联队小队长樱井文雄(原陆军少校),也目睹了通州事件发生后的现场,其在作证中表示:

一出守备队驻守的东门,间隔不远的距离就可以看见一些男女侨民惨死的尸体,我们真是悲愤到了极点。在搜寻幸存者下落的过程中,鼻子像牛般被穿上铁丝的儿童、被砍断手臂的老妪、腹部被插上刺刀的孕妇等,陆续从满是尘埃的箱柜里、壕沟内、墙角处爬了出来。[12]

日方的证词突出强调了日人所遭受的巨大的损失以及起义部队的“暴行”,包括枪杀、强奸、抢劫在内的一系列非人道的行为。从证据的构成来看,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在战后只有日本方面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所做的单方面的证词。中国方面,事后也有目击者对当时的事件进行了回忆:

保安队廿九日反正时,彼于清晨惊醒……日军被杀者无数,午后即有日机三十架飞来,轰炸数小时……通州伪官署房屋已全毁,美国学校民房亦受损毁。[13]

从中方证人的证词当中,我们可以看到,在保安部队起义后,日军对通州进行了报复性的轰炸,造成当地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然而,因当时局势不靖,加之随后的政治上的原因,在战后未能对通州事件进行足够的重视,在证言证词当中只有战后少许通州事件亲历者的回忆录中零星的有关通州事件的记叙,也造成了中国方面证据的相对缺乏。当然,日人的证据并不能全信。在战后的东京审判中,为掩盖其侵略罪行,日人往往企图推卸自身的战争责任,在审判的过程当中,甚至有集体篡改证词的现象发生。在通州事件这样一个难得的能开脱自身战争罪责的事件里,日方目击者对于通州事件的描述难免会有夸张和失实之处,这一点在运用日方证词的过程中,尤其需要注意。

四、国际法视野下的通州事件

(二)以背信弃义的方式杀、伤属于敌国或敌军的人员。

(七)毁灭或没收敌人的财产,除非此项毁灭或没收是出于不得已的战争需要。

在通州事件之中,除日方的战斗人员外,尚有大量的日本居留民在通州城内,在最终的死亡人员的名单中,除武装的战斗人员外,有大量的包括老人、妇女和儿童在内的日本居留民成为这次起义事件的受害者。根据海牙《陆战法规和惯例公约》的有关条款,通州事件中起义的领导者确实对日本在通州的居留民采取了非人道的军事行动,并造成了日本居留民的大量的死亡和巨大的财产损失。

有一种观点认为,日本的居留民不应该被认为是一般意义上的平民。无论是九一八事变还是一二八事变,日本居留民都是持有武器,和日军共同作战的。日本方面也承认“居留民”都持有枪支和武器。事实上后来华北的伪军很多都是由日本居留民中的预备役人员训练出来的。手持武器作战,却又要求别人承认自己是平民,这是一种双重标准的行为。[15]不过,我们还是应当看到,在通州事件的死亡者中,有相当数量的老人、妇女和儿童,相信其中的一部分人是没有抵抗能力的,或者不会持有武器。他们并不能在通州事件发生时进行有效地抵抗。由此看来,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在相当的程度上负有责任。

五、通州事件的解决

通州事件发生后,对冀东伪政权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原本在通州的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迫于压力不得不迁往唐山,殷汝耕被迫辞职下野,由原秘书长池宗墨接任“政务长官”,继续其伪政权的统治。

六、结论

注释:

[2]孙自凯、张洪林主编《通县志》,北京:北京出版社,2003年,第57-58页。

[3]《通县保安队通电反正,现分头与敌交绥中》,1937年7月31日,《中央日报》,第01张,第03版。

[5][6]《杉山报告通州事件》,《申报》,1937年8月4日,第05版。

[7]《日报载称,冀东伪政府推翻―通州保安队反正,殷汝耕下落不明》,《申报》,1937年7月30日,第04版。

[8]Higashinakano Shudo,Translated by Sekai Shuppan(2005),The Nanking Massacre :Fact Versus Fiction:A Historian’s quest for the truth,Tokyo:Seikai Shuppan,p5。

[13]《张庆余等通电全文》,《中央日报》,1937年8月1日,第01张,第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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