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 玄门道教资讯 发布时间: 2016-09-14 文章来源:www.tkpao.com/fuzhou/
道教之音福建讯 目前尚未出台关于民间信仰的相关法律法规。林科长介绍说,民间信仰由于分类界定困难,加之民间信仰的松散型和多神崇拜,很多地方的庙宇常以老人活动场所等形式予以保留,或者是以文物保护单位的面貌出现。目前,在漳州尚没有统一的民间信仰协会,民间信仰庙宇或以加入道教协会的形式取得部门承认。各地对于民俗活动采取的是属地管理,让各县市区的道教协会配合管理。
近年来漳台民间信俗交流不断开展,呈现出发展趋势由单向交流转为双向互动、交流规模扩大化、交流内容多元化、交流活动迈向学术化等特点,但也存在着法律地位不明确、缺乏有效的统筹协作机制等问题。针对这些现状与问题,在今年的漳州两会上,政协委员邓文金向提案组递交了《关于深化漳台民间信俗交流的几点建议》,建议漳州宗教管理部门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制定包含民间信仰管理问题在内的全国性的宗教和信仰基本法;同时,尽快探索出台适应漳州本市实际情况的政策或管理办法,从法律和政策层面给民间宗教、民间信仰提供生存和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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