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术又称“禁法”。“禁”有禁止、禁锢、遏制之意。
道教认为用此可遏制鬼物、毒虫猛兽和驱治疾疫。禁术由早期气术、符法派生而来,始见于东汉末。《后汉书·方术传》载,徐登、赵炳善越方(即禁术),徐登以气“禁溪水,水为不流;炳复次禁枯树,树即生荑”,以及其它禁火、禁虎诸异事。禁术可大别为“气禁”、“咒禁”两类。《抱朴子内篇·至理》记气禁,其文曰:
“吴越有禁咒之法,甚有明验,多气耳。知之者可以入大疫之中,与病人同床而己不染。又以群从行数十人,皆使无所畏,此是气可以禳天灾也。或有邪魅山精,侵
犯人家,以瓦石掷人,以火烧人屋舍。或形见往来,或但闻其声音言语,而善禁者以气禁之,皆即绝,此是气可以禁鬼神也。入山林多溪毒蝮蛇之地,凡人暂经过,
无不中伤,而善禁者以气禁之,能辟方数十里上,伴侣皆使无为害者。又能禁虎豹及蛇蜂,皆悉令伏不能起。以气禁金疮,血即登止。又能续骨连筋。以气禁白刃,
则可蹈之不伤,刺之不入。若人为蛇虺所中,以气禁之则立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