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 风水玄学资讯 发布时间: 2016-09-26 文章来源:www.tkpao.com/fuzhou/
前言
在此论述的主要是对于一年四季大体平衡的环境下,主要为温带地区的实用。其它地区可请参阅。
四柱地支间的先天性流通关系决定天干之力的发挥,是四柱内在精华的表现形式之所在,是一种隐蔽的、本质的、深层的、无形无限的,到某一定时候由天干(干主外,主明显,主发挥的。)来发挥。主要分邻支(年月、月日、日时)和隔支(年日、日时)、遥隔(年时)两大方面关系。
第一节邻支关系。
第一种年月支之间的流通关系。
第1个
一、寅年与寅月
1、寅在前半月有生克之权,无生克之力,但已经有了助寅年之心。寅年虽得不到寅月之力,但只是暂时的,保持原力10分,但随着春天的来到,万物生长的趋势,即木力的不断增强而开始由弱变强,其潜力是巨大的。寅月自身无力,但有对柱中的邻近之支有生克权力,在前半月以寅年的10分力为主,但潜力是在变强的。
二、寅年与卯月
2、卯木在后半月有60分力,寅年增其2倍之力,加20分为30分。卯月增寅年本身2倍之力,加20分为80分。
3、(1)发挥总力之时,寅力和卯力不能相加,因为最大力的发挥便是把全部力量都用上,即总力的发挥。因为天下之大,能者居之,发挥力大的便是有本事之人,本事大的帮助本事小的,不用全部力都用上,只用其一部分便可,而本事小的帮助本事大的,必须把全部力都用上,即听他的话。
(2)再比如,皇帝帮助臣子,只须用一部力,而臣子帮助皇帝,必须全心全意。在这里寅卯的比助也同样,卯月之力,便是能发挥出来的全部之力。
(3)至于具体发挥力的多少,要视其总力的发挥的比例程度。
三、寅年与辰月
辰土中含有“乙戊癸”,含有乙木之力30分,助寅木之力要根据柱中情况而定。主要有三种情况:
2、如果天干不透或日支不为寅卯,那么就没有助寅木之力了,好比土质虽好,但没有木或木作物极低矮,便不能发挥木力了。
3、如果辰土被合绊、合化、合走,也就没有助木之力了。
四、寅年与巳月
1、寅巳相刑,实际上就是木多火塞、火旺木燃尽的意思。由于寅月气候还是寒冷,巳火之力难于发挥而称之为刑。而寅在年,巳在月就不同了,由于巳火力大,寅木力小,寅木很容易被化泄变无力,可称之为寅木生巳火,巳火泄寅木,虽带刑,但以生、泄为主,可称之为生中带刑、泄中带刑,好比两人关系,虽是生的关系,但也常闹矛盾。
五、寅年与午月
午月火旺力大,寅木很容易被午月化泄而无力,所以有寅午半合火局,寅午戌三合火局。午在前半月为60分力,加10分为70分力,在后半月为70分力,加10分为80分力。
六、寅年与未月
寅木入墓于未土而无力,当有外力、它力生助时方可与未土相克、相战。而未土收寅木入墓,使寅木顺从自己,而不耗力,保持燥土之力,为原力70分。
七、寅年与申月
申金特性较强硬,寅木特性较软弱,所以论金克木。
1、在前半月,由于申金无力,但有生克权力,不过力量弱小,但由于寅木也弱小,弱小的申金有力冲克寅木(冲大于克,冲为动,具有冲击性,起动态的作用;克为静克,一般起威胁、吓唬的作用,力虽大,但也消灭不了对方,为强者与弱者共存。)好比一颗小小的子弹,冲克起来,也能打死一个敌人。在这种情况,申金无力,但有权,和寅木处于一种相战局面,谁也胜不了,双方力量均受牵制,不能再对外发挥余力,只有再分析外界之力,即周围天干地支及大运、流年干支的力扶助谁,谁就能胜。
2、在后半月,申金有20分力,冲克倒寅木,只需要用其一半力即可,即寅木为10分力,一半为5分。因为申金强硬,寅木软弱,好比一把斧头,只需要用一部分力就能砍倒一棵大树。但四柱预测毕竟和实物有很多区别,四柱上的五行主要是具有象征意义,而不具有实物意义,所以在四柱干支分数的力量上要有所限制,即和实践要有一些区别。所以在此申金冲克寅木10分力用其一半,即5分力,还剩15分力。
八、寅年与酉月
1、寅和酉不具有相冲克性,即相战性,具有克性,为静克。好比一个强大的国家和一个弱小的国家并存,强国不去攻击弱国,只是威胁、吓唬(静克为静态的压制,即威胁、吓唬。),不耗弱国之力,而弱国也不去攻击强的,两者实力都不消耗,均保持原力。但这时的弱国只有存在之权力,没有生克之权力,对强国既不帮也不打,攻击好比以卵击石;而强国不但具有生存力,而且还有对周围国家(在四柱上称周围地支)行使生克权力,既可以帮扶弱国又可以攻打、消灭,主要看当权者的意向。或两国交兵,光对峙而不战,均不消耗力。在此,酉月只对寅木有静克的作用,但不是消灭的作用,(酉寅之间不具有冲克性,不为相战。)寅木受酉金的压制,虽存在保持原力,但没有对其它行使行克之力,为自己顾自己(好比一个胆小的想做坏事或好事,由于受到强者的威胁,而不做了。表面上听从,实际上不听从,但也无力无心反抗。)。
九、寅年与戌月
寅与戌是拱火的,当有巳、午火来通关或变合局时,寅木才能助火或助燥土,如果没有,寅木只保持原力10分,但不能发挥,有存在权,无生克力;而戌土保持原力,根据柱中情况,看能发挥的作用力,助火力30分,助燥土力30—45分,助金力40分。
十、寅年与亥月
2、寅木由于得生力10分,内在力为20分,但由于合绊不能用,要到外界来相助时才能发挥。亥月在上半月为30分力,减去20分,剩10分;在下半月为45分力,减去20分,剩25分。
十一、寅年与子月
子月为寒冬之时,树木处于一种被冻状态,如同被捆住,无力使。寅和子无冲克刑伤关系,所以均保持原力,寅木为10分力。子在上半月为60分力,在下半月为70分力。
十二、寅年和丑月
寅在丑月处于一种被冻状态,不克丑土,保持原力10分,而丑土也保持原力。
第2个
一、卯年与寅月
1、寅在前半月有生克之权,无生克之力,但已经有了助卯年之心,在前半月以卯木的10分力为主,但潜力是在不断变强的。
2、寅在后半月有10分力,但卯和寅不为同一类,都为同一五行,可以互相比助,两者力均等,均可增加对方力气的2倍,加20分为30分;寅月增其2倍,加20分为30分。
二、卯年与卯月
1、卯在前半月有30分力,卯年增自身力的2倍,即20分为30分;卯月增卯年的2倍之力,加20分为50分。
2、卯在后半月有60分力,增卯年2倍之力,加20分为80分。
三、卯年和辰月
同寅年与辰月原理相同,但卯和辰还有相害之意。具体内容请看此章节。
四、卯年和巳月
卯和巳不存在相刑关系,只存在相生关系。巳火在前半月有30分力,得卯木生力10分为40分;在后半月有50分力,得卯木生力10分为60分。
五、卯年和午月
同寅年与午月原理相同。
六、卯年和未月
1、卯木入墓于未土而无力,而未月之土由于力强,收卯木入墓,使卯木顺从自己,而不耗力,保持燥土之力,为原力70分。
2、卯年当有外力生助时,方能与未土相克、相战。如果大运、流年有亥水与卯、未三合一般不论化,(但在卯、亥力量大时,有天干甲乙引化论合化。)论合绊,三者均受牵制,虽有力但不能用。这是由于未土处月建的特性决定的,由于未土为70分,燥性强大,好比一个老想偷东西的人,你不好改变,他只能用外界的压力来牵制他,使他想做不敢做。
3、如果未土为年或日或时的情况,由于自身力小,容易合化成木,好比一个心眼不太坏的人,经过一教育,就很容易变好。
七、卯年和申月
卯和申不具有冲克性,具有静克性,所以均保持原力。卯年保持原力10分。申金在上半月有生克之权,无生克之力;在下半月有20分力。
八、卯年和酉金
卯和酉具有强烈的相冲克性,卯木变弱极无力,即被冲掉、冲走,失去原力。酉金用去卯年的一半力,即5分力,在上半月为45分,减去5分,剩40分;在下半月为70分,减去5分,剩65分。
九、卯年和戌月
卯和戌由于相合的关系,可分为三种情况:
1、卯和戌相合由巳午火和丙丁火引化可合化为火。戌中有了火30分,加上卯木生力10分,可有40分火力。
2、无火引化为合绊,是戌土把卯木合绊,而不是卯把戌合绊,因为戌土为月份,力量大。卯年被戌月合绊而无力,但戌月也受一定的牵制,用去20分力牵制卯木,余下之力来和其它支论生克,但有了一定的阻碍,其速度变慢了一些。戌土用去20分力包括丁火8分,戊土8分,辛金4分。去其分,剩下了火丁火22分,戊土22分,辛金6分。用去的比例上,丁火为十分之四,戊土为十分之四,辛金为十分之二。
3、如果卯年有外力扶助,和戌土之力相差不多或对等或超过,就可以把戌土合绊住。
十、卯年和亥月
亥水生卯木而不合绊卯木。卯年得亥月之生,可增其一倍之力,加10分为20分,但有长期源泉,可长期得生。这是因为卯木力小,适当得生方能正常生长,如果得生多了就吸收不了,造成生多为患的状态。由于亥水为温水,生卯而不合、刑卯,所以速度慢,可长期提供水分,卯木增其一倍之力便可,亥水在上半月有30分力,减10分剩20分力;在下半月有45分力,减10分剩35分力。
十一、卯年和子月
(1)子水的特性为寒冷之水、冻水,在寒冷季节,卯木不长,反而被冻住、冻伤变无力。所以论子水刑卯而不生卯,如果子为年日时,不处在寒冷季节,力量不大,就不具有刑伤卯木的特性,有相刑之心,无相刑之力,这时的子水是生卯木的,到了子月才能刑卯木,不过终有相刑之意,就是闹矛盾多少的意思。
(2)卯年在子月无力,子水减少10分力。子水在上半月有60分力,减少10分剩50分力;在下半月有70分力,减少10分剩60分力。
十二、卯年和丑月
卯在丑月处于一种被冻状态,不克丑土,保持原力10分,但无火不能发挥或有火发挥的少;丑土也保持原力。
第3个
一、辰年和寅月
辰年有10分,辰土中有“乙戊癸”,乙占十分之四,为4分;癸占十分之四,为4分;戊占十分之二,为2分。①寅在前半月有生克之权,无生克之力,所以以辰土中的天干力量为主。②在后半月有10分力,加辰土含有的乙木力4分,为14分。寅和辰为静克关系,所以均不耗力,各自保持原力。
二、辰年和卯月
卯和辰有相害之意,卯和辰无相冲克,属于一种静克关系,但卯月力大把辰土中的乙木激活,控制辰土,使辰土固定性增强,流失很少。①卯木在上半月有30分力,加上辰土之4分,为34分;下半月有60分力,加上辰土之4分,为64分。③辰年除去乙木4分力,其它天干“癸戊”之力无法发挥,反而受木的控制。
三、辰年和辰月
辰和辰为同一类,能同甘共苦,共同发挥作用。辰年总分为10分,增其2倍,为30分;辰月总分为70分,增辰年2倍之力,即20分为90分。是吉是凶看对日主是有利还是有害。
四、辰年和巳月
(1)辰年得巳火有力生之,土性大显,水木之力有制。辰中乙木由巳火泄尽,再生戊土,戊土得乙木4分变8分,得巳火生增加一倍之力,加8分为16分。(2)巳火在上半月有30分力,泄去8分剩22分;下半月有50分力,泄去8分剩42分。但可以长期生辰土。
五、辰年和午月
辰年得午火有力生之,与在巳月得生力相同。午在上半月有60分,泄去8分剩52分;下半月有70分,泄去8分剩62分。
六、辰年和未月
(1)辰为湿土,未为燥土,相互间具有克性,但辰和未无相冲、刑伤关系,为静克,所以均保持原力。(2)但燥土把湿土压制住,以燥土之力为主,好比沙漠中的一小片绿洲,总体上还是以沙漠燥土特性为主。
七、辰年和申
(1)辰土生申金,使自身变弱无力发挥。由于辰土含金量少,所以有10分力只能增其一半,即5分力。(2)申金在上半月有生克之权,无生克之力,得辰年生可得5分力;在下半月有20分力,加5分为25分。
八、辰年和酉月
(1)辰土生酉金,使自身变弱无力发挥。月支力大,不论合绊。(2)由于辰酉有合金的关系,为辰土生酉金主动性特别强,但得力是和申金相同的。(3)酉金在上半月为45分,得5分为50分;在下半月为70,加5分为75分。
九、辰年和戌月
辰年在戌月为相冲克成月破无力发挥。戌月用去与辰年等同的10分力,总力剩下60分。
十、辰年和亥月
(1)辰年在亥月可以把含水力充分的调动出来,而自身土力溶于水中变成无力。(2)辰年中癸水4分,助亥水之力为自身的2倍,即8分。亥水在上半月为30分力,加上8分为38分;在下半月有45分力,加上8分为53分。
十一、辰年和子月
与辰年和亥月助力相同。子月在上半月为60分,加上8分为68分;下半月为70分,加上8分为78分。
十二、辰年和丑月
(1)辰和丑均为湿土,但由于辰在丑月处于一种被冻状态,具有固定性,所以不能溶为一体、互相比助,均保持自身的原力。(2)但在外力有催化作用时(如冲动、合动、用火调候)方可互相比助,具体力量分数要总体分析。
第4个
一、巳年和寅月
(1)巳和寅为相刑相生关系,由于寅木在寅月中力小,生巳火或被巳火刑伤变弱无力。(2)寅在上半月有生克之权,无生克之力,所以以巳火的10分力为主,但巳火的潜力是在发展的,在下半月有10分力,生巳火为10分,自身变弱无力,巳火得10分为20分。
二、巳年和卯月
(1)巳火和卯木为相生关系,但由于卯木力大,不会一下生巳火过多,过多就会造成木多火塞,只能缓慢性生之,而巳火约得生力一倍,即10分,共20分。(2)卯在上半月为30分力,去10分为20分;在下半月为60分力,去10分为50分。
三、巳年和辰月
(1)巳年生辰月,即巳火生辰月好比是春天的季节,温暖、潮湿,清洁明净的风光代替了草木枯黄、满目萧条的景象。(2)巳年力小,生辰月变无力,辰月总力为70分,得巳火生力10分,共80分。
四、巳年和巳月
巳和巳为同一类,好比亲密无间的兄弟,能同甘共苦,共同发挥作用。巳年在巳月增其2倍之力,加20分为30分。巳月在上半月有30分力,加巳年2倍之力20分为50分;下半月有50分力,加20分为70分。
五、巳年和午月
巳年增其2倍之力,加20分为30分。午在上半月为60分,加巳年2倍之力为80分;在下半月为70分,加巳年2倍为90分。
六、巳年和未月
未月如果干透丙丁火,那么巳未可拱火,是未土燥性的一半,(未土为70分,得年巳生之,加10分为80分。)即40分,剩下一半40分力为燥性之力,巳年可保持原力10分,以干丙丁火的力量为主。如果天干(主要是月干)不透丙丁火,那么则以未土燥性80分力为主,巳火被化泄变弱无力。
七、巳年和申月
(1)由于金在申月中力弱,火气比较旺,但金五行较硬,火在申月已变弱,克不动申金,只好和申金相互合绊均不发挥余力。(2)如果有外力相助(主要指日时及大运、流年的力量)助哪一方,哪一方除了合绊用去的力,还有余力发挥。巳年和申月被刑冲克合的情况视外力的大小及组合而定。
八、巳年和酉月
(1)巳酉一般不单独论半合,有丑引化可论三合。(2)单论巳年和酉月为静克关系,可共存,均保持原力。
九、巳年和戌月
巳火入墓于戌同时又生戌,自身变弱无力。戌土增加10分为80分。
十、巳年和亥月
(1)巳和亥是相冲克关系,亥水为克神,水的特性是灭火,可以以少胜多,好比一碗水也得耗费许多火力才能烧开、烧干,所以亥水用去巳年的一半之力就可把巳火冲克灭。(2)亥水在上半月为30分力,去5分为25分;在下半月为45分力,去5分为40分力。
十一、巳年和子月
巳和子无相冲克关系,只为静克关系,所以均保持原力,但巳火受压制而不能发挥力,子水力大除了压制巳火,还可以向别处发挥力。
十二、巳年和丑月
巳年力小很容易被丑月化泄尽,为寒冬中的晴天还是很冷的,巳火无力,而丑月得10分力为85分。
第5个 论午年
午年和巳年有很多相同点,仅注意之间的区别即可。
1、午年和寅月:同巳年;但会有较强的半合之生力。
2、午年和卯月:同巳年。
3、午年和辰月:同巳年。
4、午年和巳月:同巳年。
5、午年和午月:午年为30分力。午在上半月加20分为80分;下半月加20分为90分。
6、午年和未月:午和未由于相合生的关系,所以一般会出现二种情况:
①合化火:如果干透(主要是月干,因为月支力大,对本柱天干影响力大。)丙丁火,由于午火力小,不能把未土全部合化成火,只能合化成总力的一半,即40分,剩下一半40分力为未土的燥性力。午火可保持原力10分,以天干丙丁火力量为主。
②合绊:如果天干不透丙丁火,以合绊为主,午火被未土合绊而无力发挥,未土用去与午年相同的力合绊午火,即10分力,自身还有60分力。有些人想不通,午火本合生未土,为什么天干不透就论合绊?这是因为支为内,干为外,你虽有火气,但无外力,即天干引化,只合受压制难发,必然为合绊。
③如果午年有外力相助与未月之力差不多或超过,可把未月的全部之力合化成火或合绊。
7、午年和申月:午和申金为静克关系,所以均保持原力。
8、午年和酉月:与在申月相同。
9、午年和戌月:单论年和月,论午火入墓于戌,又生戌,自身无力,戌月增加10分之力为80分。如果外力(主要指大运、流年)有寅或午那就要综合分析了。
10、午年和亥月:午和亥为静克关系,均可保持原力,但午火受亥水压制,力量不能发挥。
11、午年和子月:午和子为相冲克关系,在子月午火为月破,无力。子水耗去午年的一半力,即5分力。子水在上半月去5分剩55分,在下半月去5分剩65分。
12、午年和丑月:与巳年等同。
第6个论未年
1、未年和寅月:由于木在寅月还没有长出,在地下处于一种孕良阶段,所以寅木很容易入墓于未土,未年力虽不大,但也收力小的寅木入墓,顺从自己,不耗自身力。寅月无力,未年可保持原力10分。
2、未年和卯月:单论年和月,未和卯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但未年力小受卯月压制,不发挥余力。如果日支或外力有亥可论三合局,天干有甲乙木透可论合化(不过合化力小),无透一般论合绊,不发挥力。
3、未年和辰月:未为燥土,辰为湿土,无相冲克,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
4、未年和巳月:巳未拱火,由于巳火力大,可以把未年中的火性全部调动出来。如果年或月干透丙丁火,可以全部拱火,未年加上巳月的总力便是;如果不透,那么均各保持原力。这是由于未年在巳月当中燥性自然大显,不必耗巳火之力。
5、未年和午月:午未合火,由于午火力大,完全可以把未年之力全部合化成火。如果年或月干透丙丁火,可以全部合化成火,未年之力加午火之力便是总力;如果不透,论合绊,未土被合绊无力,午火用去与未年等同的10分力参与合绊。
6、未年和未月:未年和未月为同一类,助力较大。未年增其2倍之力,加20分为30分;未月增未年的2倍之力,加20分为90分。
7、未年和申月:未年和申月为静克关系,所以均保持原力。但申金在上半月有生克之权,无生克之力,所以受未土压制无法发挥余力。
8、未年和酉月:未年和酉月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但由于未年力小,酉金月建力大,所以在四柱中,以酉金的力量为主,未年受酉月反悔,受制而难于发挥力量。
9、未年和戌月:未和戌有刑之意,单论未和戌不论刑。这是因为:未中藏干“乙己丁”,乙木入墓顺从自己、无力,丁火生已土以燥土为主;戌中藏干“辛丁戊”,辛金被丁火克又被燥土碎之而无力,丁火入墓于戌生戊,以燥土为主。己戊土为同一类,不相冲,燥土和燥土相刑之力小,加丑土湿土才为相刑。
未土燥性尚热,戌土燥性温凉,不属同一类,所以均保持原力,相助力不大,但可以共同发挥力量,过后便独立自主,谁也不愿理谁。
10、未年和亥月:未和亥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
11、未年和子月:同上。但子月力大,为寒冷之水,所以未土遇子水,力量受压制,无法发挥,以子水力为主。
12、未年和丑月:未和丑为相冲克关系,未为燥土在丑月湿土中为月破无力。丑土为75分,用去与未土相同的力10分,剩65分。
第7个 论申年
1、申年和寅月:申冲克寅木,用对方的一半力即可。在上半月,寅木无力,所以申金不耗力;在下半月,寅木有10分力,申金用5分力冲克掉寅木,还剩5分力。
2、申年和卯月:申和卯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
3、申年和辰月:申金得辰月之生,增加其一倍之力为20分;辰月耗去10分剩60分,但可以长期生申金。
4、申年和巳月:申和巳相合化水,但月不为水,只论合绊,不论合化。由于申金特性为硬,所以巳火得用申年的2倍之力才能合绊申金。巳火在上半月为30分,合绊申金用其2倍之力,即20分,剩10分;在下半月为50分,用去20分,剩30分。
5、申年和午月:申和午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但申金力小,受午火压制而在四柱中不发挥余力。
6、申年和未月:与在午月同理。
7、申年和申月:申在上半月无力,以申年10分力为主;在下半月为20分力,增其申年之力的2倍,加20分为40分。申年也增其2倍之力,加20分为30分。
8、申年和酉月:申年在酉月中增其2倍之力,加20分为30分。酉金在上半月为45分,加20分为60分;在下半月为70分,加20分为90分。
9、申年和戌月:单论年和月,申和戌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如果再有酉和天干庚辛加入可论合化,没有庚辛加入论合绊。
10、申年和亥月:申年力小被亥月化泄成无力状态。亥水在上半月加10分为40分,在下半月加10分为55分。
11、申年和子月:与上等同。子水在上半月加10分为70分,在下半月加10分为80分。
12、申年和丑月:申金在丑月为入墓库,因为丑月天寒地冻,申金被冻而无力发挥原力。申和丑各保持原力。
第8个 论酉年
1、酉年和寅月:酉和寅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但酉金能把寅木压制住。
2、酉年和卯月:酉和卯为相冲克关系,酉在卯月为月破无力,但卯月冲克酉金必须用其2倍之力,即20分方可。卯在上半月用去20分还剩10分,在下半月用去20分还剩40分。
3、酉年和辰月:酉金得辰月生,可增加一倍之力为20分。辰月泄去10分剩60分。辰酉有合金的关系,但由于年月日无庚辛透出,造成土多金埋,酉金无力,辰土用酉金的2倍之力埋金或合绊金,剩50分余力。如果有庚辛透出,酉金得生加10分为20分。
4、酉年和巳月:酉金和巳月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但巳火力大把酉金压制住。
5、酉年和午月:同上。
6、酉年和未月:同上。
7、酉年和申月:申金在上半月无力,以酉年10分力为主;在下半月有20分力,增酉年的2倍之力,加20分为40分。酉年增其2倍之力,为30分。
8、酉年和酉月:酉年在酉月当中增其2倍之力为30分。酉月在上半月为60分,加20分为80分;在下半月为70分,加20分为90分。
9、酉年和戌月:不论半合。其它同申年与戌月。
10、酉年和亥月:同申年。
11、酉年和子月:同申年。
12.酉年和丑月:酉金在丑月为入墓库,各保持原力(酉金难于发挥余力)。如果外有有巳,干又透庚辛可论合化;如果不透庚辛论合绊。至于具体力量的多少要综合分析。
第9个论戌年
1、戌年和寅月:戌和寅是拱火的,如果年月日干透丙丁火,可拱火成功,不透均保持原力。戌年10分,丁火占4分,寅在上半月无力,拱火4分;在下半月有10分力,拱火共14分。
2、戌年与卯月:卯和戌合化火,如果年月干透丙丁,化火成功,不透论合绊。①合化火:由于卯木力大,拱火之力在月干透丙丁为一半,年干透丙丁为四分之一。再加上戌中丁火力,主要由天干丙丁发挥。②合绊:由于戌为燥土,卯木用力较多,为戌年的2倍之力,即20分,剩下的余力还可再发挥。卯在上半月剩10分,下半月剩40分,因卯在戌土燥土中长势要受到较大的阻碍,没有湿土中或自身旺季时长势良好。
3、戌年和辰月:戌年被冲破无力,辰月冲破戌土用去等同的力10分,还剩60分。
4、戌年和巳月:戌和巳和拱火。①如果年月日透丙丁,拱火成功。巳火在上半月为30分,加4分为34分;在下半月为50分,加4分为54分。②如果还透丙丁,论巳火生戌土,戌土增其一倍为20分。巳火在上半月去10分剩20分,下半月去10分剩40分。
5、戌年和午月:与上原理等同。
6、戌年和未月:与未年和戌月等同;但未月比戌土燥性力量更加强大。
7、戌年和申月:与申年和戌月等同。
8、戌年和酉月:与酉年和戌月等同;但由于酉月金气力量强大,所以戌生金力大。
9、戌年和戌月:戌年增其2倍之力为30分,戌月增戌年的2倍之力为90分。
10、戌年和亥月:戌和亥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
11、戌年和子月:与上同。
12、戌年和丑月:单论戌和丑相刑之力不大,只是丑土湿性把戌土燥性压制住了,燥性无力发挥,为静克、静刑关系,均保持原力。外力有未土就要综合分析了。
第10个
2、亥年和卯月:卯木由于力大,可以泄弱亥水,使亥水无力。卯月在上半月得10分力为40分,下半月得10分力为70分。
3、亥年和辰月:亥水入墓于辰月无力,辰月收亥水入墓,为顺从自己,不耗自身力,保持原力。亥水无伤可保持水力10分。
4、亥年和巳月:亥水逢月破无力,但巳火用去亥年的2倍之力,巳火在上半月去20分剩10分,下半月去20分剩30分。
5、亥年和午月:亥水和午火为静克关系,所以均保持原力,但亥水力小,被午火压制住。
6、亥年和未月:与上同。
7、亥年和申月:亥水和申金为相生关系。申金在上半月无力,所以亥年保持原力10分。申金在下半月有20分力,生亥水10分,剩10分;亥年加10分为20分。
8、亥年和酉月:亥年在酉月得生力10分为20分。酉在上半月去10分剩35分,下半月去10分剩60分。
9、亥年和戌月:亥和戌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
10、亥年和亥月:亥年增其2倍之力为30分。亥月增亥年的2倍之力,在上半月为50分,下半月为65分。
11、亥年和子月:与上同。亥年增其2倍之力为30分。子月增亥年的2倍之力,在上半月为80分,下半月为90分。
12、亥年和丑月:单论亥年和丑月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亥水力弱,在丑月中处于被冻状态)。如果再有子水的话,那就要注意三合局,综合分析了。
第11个
1、子年和寅月:寅在上半月无力,以子年的10分力为主;在下半月有10分力,但气候还是寒冷,草木还未发芽,只处在孕良阶段,得生力多了就会腐烂变质,水多根烂,所以和子水均保持原力,不论子水生寅木。
2、子年和卯月:子卯相刑,由于卯木力大,把子水泄弱无力。卯在上半月得生力10分为40分,下半月得生力10分为80分。
3、子年和辰月:同亥年。
4、子年和巳月: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
5、子年和午月:子水逢午月为月破无力,但午火用去子年的2倍之力,午在上半月去20分剩40分,下半月去20分剩50分。
6、子年和未月: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
7、子年和申月:同亥年。
8、子年和酉月:同亥年。
9、子年和戌月: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
10、子年和亥月:同亥年。
11、子年和子月:同亥年。
12、子年和丑月:子丑相合,在丑月天寒地冻的时期,是丑把子合绊,使子水无力,但保持水力10分,可与丑土中的水力相通,丑土保持原力。
第12个
1、丑年和寅月:丑和寅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
2、丑年和卯月:与上同。
3、丑年和辰月:丑在辰月中为解冻之土,但由于含气量不同,所以各保持原力,但能共同发挥力量,过后便独立自主,谁也不理谁。这是因为:辰土温热,丑土寒冷,虽能共同发挥力量,如生金、化水、但本性不统一,各自为政。
4、丑年和巳月:由于丑为冻土,中含金水力量比例较大,不好形成火多土焦,只能溶化其中的水金,使其发挥力量。丑年得生力10分为20分。巳火去10分,在上半月为20分,下半月为40分。
5、丑年和午月:子水在午月虽子破无力,但水还是在发挥力量,供树木吸收,所以也不会形成火多土焦、水干的局面。分数力量与上同。
6、丑年和未月:丑在未月中为月破无力。由于水力少,很快被燥土烘干。未月用去与丑年等同的力,即10分,还剩60分。
7、丑年和申月:由于丑年力小,不能收申金入墓,只能生申金。申金在上半月无力,以入墓于丑年论,以丑年的10分为主。申金在下半月有20分力,得丑年的金力约7分,共27分,丑土变弱无力。
8、丑年和酉月:丑年在酉月被化泄变无力。酉金在上半月加7分为52分,下半月加7分为77分。
9、丑年和戌月:同戌年和丑月。
10、丑年和亥月:同亥年和丑月。
11、丑年和子月:子丑有合化成水的关系,是子月把丑中的水调动出来。丑年中的水力约为7分,子月加上7分,在上半月67分,下半月为77分。
12、丑年和丑月:丑年增其2倍之力为30分,丑月增丑年的2倍之力为95分。
最后
小结: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可以发现年月之间有很多共同规律。如下:
2、年得月比助可增其两倍之力,即20分,可长期得比助;月可增年的2倍之力,即20分。
3、年被月化泄变无力,月增年的一倍之力,即10分。
4、年和月为静克关系,均保耗原力。力量大的把力量小的压制住,使其不能发挥或发挥的少。
5、年和月冲克,是克神的,耗其被克神的半倍之力;被克神的耗其克神的两倍之力方可;平级的用去相同的力足可,如辰戌相冲。
6、年与月的合生、合化、合克、合绊的条件及耗力论述。
7、相刑之间的论述。
第二种:月日支之间的流通关系
第三种:日时支之间的流通关系
原理同上。
第二方面:隔支和遥隔关系
隔支为中隔一柱,有年日、月时两种。
遥隔为远,中隔两柱,只有年时一种。
一般来论,除邻支关系影响大以外,隔支和遥隔一般不存在直接生克流通关系,必须通过相互间的流通转化或在后天(大运、流年、流月)流通转化成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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