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 道教文化资讯 发布时间: 2016-09-13 文章来源:www.tkpao.com/fuzhou/
在几十年中国革命实践中,周恩来同志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处理我国宗教问题,形成了一系列有其特色的宗教观。本文对周恩来宗教观的理论基础、实践基础进行了初步探讨,对周恩来总理处理我国宗教事务的具体主张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归纳总结,以此来纪念这位世纪伟人诞辰100周年,表达一个宗教理论工作者对周恩来总理的深情怀念。
值此世纪伟人、人民的好总理周恩来同志诞辰100周年的日子里,身为中国当代宗教理论研究工作者,学习、总结周恩来同志的宗教观,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本文拟就周恩来宗教观形成的基础与历史地位作一初步探讨,以此表达对敬爱的周总理的无限景仰与怀念。
一、周恩来宗教观的理论基础
周恩来的宗教观不是凭空产生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周恩来宗教观最坚实的理论基础。
共产党人历来认为,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革命和建设事业唯一正确的指导思想。我们必须坚持真理,而真理的旗帜必须鲜明。这真理的旗帜就是马克思主义,就是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周恩来同志曾不止一次地在国际、国内讲坛上明确宣布:宗教思想是唯心主义的。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不同就是不同,不必隐瞒。①我们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②,信仰共产主义,不信仰任何宗教。同时周恩来认为,宗教在人类社会里是一种长期的、普遍的现象:在那样的封建社会里,不管农民家庭出身的也好,工人家庭出身的也好,一下子让人家不信仰宗教是不可能的。①他明确指出:信仰宗教的人,不仅现在社会主义的国家里有,就是将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是不是就完全没有了?现在还不能说得那么死宗教是会长期存在的只要人们还有一些不能从思想上解释和解决的问题,就难以避免会有宗教信仰现象。有的信仰具有宗教形式。有的信仰没有宗教形式。宗教界的朋友们不必担心宗教能不能存在。按照唯物论的观点,当社会还没有发展到使宗教赖以存在的条件完全消失的时候,宗教是会存在的。②
周恩来同志的上述论述,涉及到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一系列最基本的理论。
第一,周恩来不是就宗教本身谈宗教,而是把它放到一定的社会、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去考察。这正是马克思、恩格斯所一贯倡导的。宗教本身既无本质也无王国③,考察宗教现象必须以社会历史条件为基础。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国家、社会产生了宗教即颠倒了的世界观,因为它们本身就是颠倒了的世界。④中国的封建社会,特别是周恩来所强调的19世纪末的中国农村,正是那种颠倒了的世界。在那个世界里,由阎罗天子、城隍庙王以至土地菩萨的阴间系统以及玉皇大帝以至各种神怪的神仙系统构成的神权,同政权、族权、夫权一起,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成为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⑤这正是宗教赖以存在的社会根源。在那个颠倒了的世界,占统治地位的是封建地主阶级。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曾经指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们的思想,一般地是受统治阶级支配的。⑥19世纪末的中国封建社会,无论是农民还是工人,都不是支配物质生产资料和精神生产资料的阶级,因此,他们一般地也不得不接受统治阶级思想的支配,接受宗教神权思想的束缚。这是宗教在封建社会赖以存在的阶级根源。周恩来关于农民或工人家庭出身的人都有可能信仰宗教的观点,正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这种宗教理论基础之上的。
宗教信仰现象的存在,还有其认识论的根源。恩格斯曾经指出,灵魂不死的宗教观念在原始人那个发展阶段,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命运,是由认识上的普遍局限性造成的。把能解释的东西都称为自然的东西,解释不了的东西都归之于超自然的原因⑦,这是宗教的认识论根源之一。周恩来关于信仰宗教是因为人们还有一些不能从思想上解释和解决的问题的观点,完全符合恩格斯的上述思想。
第二,周恩来还提出了宗教长期性的著名论断。这是迄今以来中国共产党领袖关于宗教长期性最明确的论述。这一论点的提出,同样基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基础。马克思曾明确指出:政治解放的观点没有权力要求犹太人放弃犹太教,要求一切人放弃宗教。就在政治解放已经完成了的国家,宗教不仅存在,而且表现了生命力和力量,这就证明,宗教的存在和国家的完备并不矛盾。①宗教的消亡是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只有当实际日常生活的关系,在人们面前表现为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极明白而合理的关系的时候,现实世界的宗教反映才会消失。只有当社会生产过程即物质生产过程的形态,作为自由结合的人的产物,处于人的有意识有计划的控制之下的时候,它才会把自己的神秘的纱幕揭掉。但是,这需要有一定的社会物质基础或一系列物质生存条件,而这些条件本身又是长期的、痛苦的历史发展的自然物。②在马克思主义这种宗教长期性理论基础上,周恩来提出了关于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长期存在的精辟论述。他甚至认为,信仰宗教的人,不仅现在社会主义的国家里有,就是将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也依然有可能存在。这是周恩来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继承和发展。他的这种宗教会长期存在的观点,为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中共中央1982年19号文件的形成,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周恩来同志依据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原理,提出不搞反宗教运动③的方针。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历来主张应该把对天国的批判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变成对政治的批判。④他们从对宗教的长期性规律的把握入手,提出宗教的产生、发展与消亡自有其客观规律性,并不依人的主观意志、感情好恶为转移。在《论犹太人问题》一文中,马克思对鲍威尔批判宗教、废除宗教的错误主张给予了严厉的批判;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杜林关于无条件地禁止宗教存在而促使宗教消灭的荒谬主张,也作了义正辞严的驳斥。他们都是以实现人类彻底解放去促使宗教反映的最终消失,批判鲍威尔、杜林等人关于人为消灭宗教的错误主张。列宁也曾一再重申恩格斯对比社会民主党人做得更左或更革命的人的谴责:认为他们大声疾呼向宗教宣战是一种愚蠢的举动,是无政府主义的空谈。⑤他从宗教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党的总任务、总目标出发,批判杜林关于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禁止宗教存在这一似乎是革命的主张是重蹈俾斯麦反教权派的覆辙;指出俾斯麦的这场斗争,只是巩固了天主教徒的战斗教权主义,只是危害了真正的文化事业,因为这样一来不是把政治上的分野提到首位,而是把宗教上的分野提到首位,使某些工人阶层和民主派忽视革命的阶级斗争的迫切任务而去重视最表面的、资产阶级虚伪的反教权主义运动。⑥
周恩来关于不搞反宗教运动的方针,正是在上述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理论基础上提出的。
二、周恩来宗教观的实践基础
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实事求是地认识中国的宗教,处理中国的宗教事务,全面、正确地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周恩来宗教观的精髓。中国革命与建设的具体实际,是周恩来宗教观得以形成的实践基础。
同毛泽东、邓小平等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领袖一样,周恩来同志也是在中国的土壤上生长起来的巨大人物,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代表。在其一生的革命生涯中,他始终坚持站在马克思主义的原则立场上,实事求是地分析和处理革命和建设中遇到的一切问题,密切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一切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从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心工作的政治全局出发,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在宗教方面也同样如此。周恩来不是宗教学家,不可能对宗教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研究,提出一套完整的宗教理论体系。但是,作为一名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他成功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实事求是地观察分析中国的宗教问题,深刻地把握中国宗教的特点,参与制定并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积极倡导宗教界朋友在反帝爱国、建设新中国的共同政治基础上与中国共产党的精诚合作,积极引导宗教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金光大道。周恩来同志以其极富中国特色的宗教观,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成为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理论中的重要篇章。
众所周知,中世纪的欧洲国家都是政教合一的。这种现象一直持续到20世纪初。正如列宁所说:现代所有的宗教和教会、各式各样的宗教团体,都是资产阶级反动派用来捍卫剥削制度、麻醉工人阶级的机构。①正是在那种特定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提出:对宗教的批判是其他一切批判的前提。②
中国的宗教与欧洲却有所不同。
第一,周恩来同志指出:中国不是政教合一的国家。在中国,宗教同政治一向是分开的,所以宗教问题不象欧洲政教台一的国家那样严重。③
中国有多种宗教,但中国从来没有占统治地位的所谓国教。中国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自汉代至清代,始终是孔子所代表的儒家思想和封建宗法制度,不是任何一种宗教。最高统治者可以是某一宗教的信仰者,但那属于其个人信仰,不代表国家的意志。封建宗法思想和制度中包括神权;但神权不仅不代表全部封建宗法思想和制度,而且始终小于皇权,受皇权的限制和支配。封建宗法制度决定政治体制,政治体制决定宗教体制。宗教依附于政治,依附于皇权,为皇权政治服务。寺院可以拥有土地等寺产,但不可无限度地增大。否则,皇帝如感到其统治受到威胁,下一纸诏书即可变寺产为皇产,因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甚至还可以随时采取严厉的取缔宗教的措施。历史上三武一宗灭佛事件,就是证明。宗教必须向占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靠拢,否则,即难以在中国的土地上立足。因此,中国的宗教问题确实如周恩来所指出的那样,向来不象欧洲政教合一的国家那样严重。
第二,中国宗教界素有爱国爱教、反侵略反压迫的革命传统。
周恩来在《关于基督教问题的四次谈话》中说:但是应该指出,自五四运动以来,基督教里面有进步分子,在中国革命的过程中,他们是同情中国革命的。比如大革命时期,基督教青年会以及其他宗教团体中的进步民主人士,曾掩护过一些从事职工运动的革命分子和共产党员。在抗日战争时期,基督教青年会等宗教团体也起了很好的作用。在解放战争时期,也有很多基督教进步人士同情并参加了反蒋、反美斗争,反对独裁,反对内战,因而受到国民党反动政权的迫害。解放战争获得基本胜利以后,在北京召开的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宗教界的进步民主人士也有代表出席。①他曾特别提到在上海一直奋斗的宗教界人士吴耀宗先生,称赞吴先生同无党派民主人士郭沫若、马寅初、李达、符定一等人一样,在抗战时期受着国民党反动统治的压迫,在国民党统治区单枪匹马地和国民党反动派作斗争,领导着很大一批民主人士,联系着许多方面的人士在奋斗着,是中国共产党在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民主运动中锻炼出来的朋友。②
基督教如此,其他宗教也如此;近现代如此,古代也同样如此。正如马克思在《中国纪事》中所指出的,中国历史上的爱国革命运动常常一开始就带着宗教色彩。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就一般而言,如恩格斯所说:当时任何社会运动和政治运动都不得不采取神学的形式,对于完全受宗教影响的群众的感情说来,要掀起巨大的风暴,就必须让群众的利益披上宗教的外衣出现。③就中国的具体环境而言,到了近代,中国逐渐沦为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宗教信仰者与整个中华民族一起,是受外国侵略、欺凌和压迫的,所以人们首先产生的是一种民族的反抗侵略的爱国主义。④在这样一种具体环境中,各种宗教的信仰者的主流思想,必然是反压迫、反侵略的,必然是民主的、爱国的。在革命高潮到来的时候,在面对外来侵略日益猖獗的时候,广大信教者及其知识分子会同全国人民一起,可以由民族思想、爱国思想发展到争取民族解放和为人民的思想⑤,投身到革命洪流、反对外来侵略的洪流之中。
从阶级分析的角度看,群众性是中国宗教的一个重要特点。宗教团体不同于政党,它不是哪一个阶级的政治组织,而是由思想信仰一致组成的集合体。在宗教团体中,固然有剥削阶级出身的人,但更大量的信教群众则是劳动人民及其知识分子。诚然,历代统治阶级曾利用宗教为其反动统治服务,某些宗教甚至还深受帝国主义的影响。例如:我们知道,天主教徒里边有不少是受了梵蒂冈影响的人,还有一些是带有反动意识吃洋饭的人。但是天主教有几百万教徒,这首先就是一个群众问题。我们不能把几百万信天主教的人都看作是吃洋饭的。如果这样说,一定会脱离群众,因为这里边有很多是劳动人民。①又例如:帝国主义曾利用基督教对中国进行文化侵略,做过许多坏事,发生过许多坏影响;新中国成立后,基督教内仍然还有甘心情愿做帝国主义走狗的人。但是,这并不是说宗教界的每一个人都做了帝国主义的工具,都成了帝国主义的走狗。反动分子是少数②;以吴耀宗先生为代表的民主爱国力量,代表着中国基督教的主流和广大教徒的心愿。
第三,历史上的中国宗教具有多样性、包容性的特点,长期共存,相互影响,彼此合作,而不互相攻击。周恩来说:我们从来不象有些国家那样在宗教问题上争执得那么厉害,甚至被帝国主义者挑拨引起战争。信仰各种宗教的人,本来是可以合作的。我国信佛教的最多,第二是信仰伊斯兰教的,第三是信天主教的,第四是信基督教的。我国信仰各种宗教的人,向来就是合作的。③的确,处于相同社会地位的中国各种宗教和睦相处,一般并不象西方宗教那样过分强调信仰上的差异,因信仰划分敌友。除个别历史时期的个别地区外,就全国范围而言,基本上没有西方宗教史上那些残酷的宗教战争发生。
第四,中国宗教具有民族性和国际性的特点。周恩来1956年5月30日接见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两个伊斯兰教代表团时说,中国差不多有一亿人信教,其中,中国的少数民族大多信仰宗教,并且有不少的少数民族是整个民族信仰一种宗教的。回族、维吾尔族、乌孜别克族等都是整个民族信仰伊斯兰教。藏族全都信仰喇嘛教。这一点和你们的情况不同。你们信仰伊斯兰教,但你们民族中也有信仰基督教的,还有信仰印度教的。我国少数民族中信仰宗教的占很大比例。汉族当中也有很多人是信仰宗教的。宗教在我国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对全民族信仰一个宗教的少数民族来说,宗教对家庭关系、社会关系影响就更大些。④在这次谈话中,周恩来还涉及到中国宗教的国际性特点。他欢迎巴基斯坦伊斯兰代表团、印度尼西亚伊斯兰教代表团来华访问、考察,对我们提出批评,可以推动我们的工作。今后,我们和亚非伊斯兰教国家的来往将要更多。我们的邻居不仅有信仰伊斯兰教的国家,还有很多信仰佛教的国家,他们的代表团来我国访问,对于我们的工作也是一种推动,会推动信仰佛教的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作发展。他希望中外伊斯兰教友之间今后多多来往,每年开斋节都应该彼此往来。⑤在1950年5月《关于基督教问题的四次谈话》和1951年1月20日《在中共中央统战部举行的茶话会上的讲话》中,周恩来则谈到中国宗教国际性特点的另一方面:基督教、天主教接受帝国主义或梵蒂冈影响的问题,美帝国主义仍企图利用中国的宗教团体来进行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活动问题。
第五,周恩来认为,宗教在教义上有某些积极作用,对民族关系也可以起推动作用。①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论断。这一论断是有大量事实作基础的。即以伊斯兰教为例,其教义中确有许多积极的内容,在人类进步史上起过积极的作用,在中国的民族关系史上起过很好的推动作用。伊斯兰教提倡学习文化,鼓励追求学问。公元7世纪以后,遵照先知穆罕默德学问远在中国,当去求之的圣训,一批又一批、一代又一代的阿拉伯、中亚、波斯的穆斯林,梯山航海,来到当时世界文化最发达的中国,孜孜不倦地刻苦攻读中国传统文化。至元代,回回之人遍天下,涌现出一大批精通中国传统文化的天文学家、历算学家、医学家、建筑学家、政治家、理财家、军事家、哲学家、地理学家、文学家、诗人、学者。在不断吸收其他民族成份的基础上,以伊斯兰教为纽带,东来的阿拉伯、中亚、波斯的各族穆斯林,凝聚成一个新的民族回回民族,使我们中华民族大家庭又增加了一个新成员。到今天,回回民族遍布全国各地,拥有近千万人口,是中国分布范围最广、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之一。周恩来同志曾多次称赞回族,指出:回族所以这样多,就是因为他能把别的民族成份吸收进去,吸收了就壮大了。这种各民族自然融合起来走向繁荣的民族同化,本身就有推动进步的意义②,它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民族关系的健康发展,其中,伊斯兰教义的积极作用功不可没。此外,伊斯兰教主张孝敬父母,优待亲戚,怜恤孤儿,救济贫民,亲爱近邻、远邻和伴侣,款待旅客;主张命人行善、止人干歹、谦虚谨慎;主张男女平等,反对轻视妇女、虐杀女婴;主张爱国是信仰(伊玛尼)的一部分,反对叛变投敌、卖国求荣;主张和平,反对侵略;主张正义、坚持原则、大义灭亲,反对非义、丧失原则、对错误姑息迁就;主张清洁、讲究卫生、礼貌待人,反对不讲卫生、不讲文明;主张信仰自由、宗教无强迫等等。凡此种种,都有益于人类文明和社会的进步,有益于民族关系的改善。千百年来,我国10个民族的穆斯林,历尽沧桑,艰苦奋斗,建设家园,保卫祖国,投身革命,日益壮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些教义的熏陶和激励,取决于心中坚定的信仰。伊斯兰教是这样,其他如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等也都是这样,其教义中都有一些积极的内容,起过积极的作用。如周恩来同志所说:基督教是十六世纪马丁 width:600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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