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 道教文化资讯 发布时间: 2016-09-18 文章来源:www.tkpao.com/fuzhou/
火居道为民间活动之火居道派,包含全真道、正一道各个支派,其道士为火居道士,民间有称呼火居道士为端公、道公、师公、法师、法官等,常为百姓祈福超度、驱邪治病、答疑解惑。
火居之义为多人同火而居。原始社会氏族部落同一堆火居住,便于取暖、饮食、驱邪等,以有利于共同生存。部落中有酋长及巫覡,酋长为最高行政长官,主管狩猎、分配等日常事务;巫覡生活经验丰富,掌握众多知识,主管氏族祭祀,能与天神沟通,为部落精神领袖。部落祭坛位于部落居住地中心,巫覡与部落先民同火而居,是为火居。原始社会自有神灵、图腾崇拜,有祭祀起,即为原始道教。巫覡乃最早道士称谓,亦为最早火居道士。尧帝之臣巫咸,为已知最早巫覡。大禹,本人即是巫覡,其祭祀中所行之禹步,至今为道教高功法师沿用。
商朝中后期,部分巫覡转化为主管祭祀或兼管其它政务官员,如巫、祝、卜、史等,巫覡亦有称巫师、巫祝者。西周初期,周公旦制礼,正式将祭祀纳入国家管理,多数巫师成为政府官员,祭祀仅属兼管,称太宗、太宰、太史等。晚期多有脱离祭祀而为专职高级政府官员,如太师、太傅、太保、司徒、司马、司空等,少数巫师仍于民间活动。东周时期,王权旁落,诸侯争霸,礼崩乐坏,中低级祭祀人员流落民间,因掌握文化知识而发展为诸子百家,各有所长。其中一家修炼神仙,称方仙道或方士,亦少有称道士者,如战国之周衍,秦之徐福,西汉之李少君。
东汉张道陵创立正一天师道后,道士始有室馆庵观居住,而大多时间仍于民间活动,属半宫观半民间形式,道士则为半宫观半民间道士。居山隐居修炼者为隐士,修炼有成者为方外之士,皆属道士之列。火居道士仍以巫覡之事活动于民间,与天师道区别明显,少有联系。北魏天师寇谦之对天师道进行改革,其中有废除男女合气之术及其它巫术、杂术,迫使巫覡、术士与天师道分离,令其自谋出路。唐朝时期,已有火居道士记载,传承上清、灵宝、天师道派,虽有学习提升,仍居民间活动,为民间道人。元代以前,道教多为正一道士和火居道士,住庙及民间活动,乃至于全真道出现。元代全真派出现以后,全真道士主于宫观活动,属宫观道人。
元明以后,火居道士逐渐增多,原因有三。其一,战乱。朝代更替,战火连绵,无政府管理,百姓流离失所,无信众奉道,道士生活艰苦;宫观毁坏或盗匪滋扰宫观,道士失去固定传道之地,或宫观内难以生存,被迫流落民间为火居道士。其二,政策。如元世祖忽必烈对全真道进行打击,明太祖朱元璋厌弃全真道,清朝压制道教道士,民国新思想运动政府鼓励道士融入世俗社会,使宫观道士被迫或自愿进入民间继续传道。其三,合流。宫观道士难耐清苦生活而自愿回归民间为火居道士;信士学习道教科仪法术,以此谋生而为火居道士;术士本以数术谋生,两宋间沦落为江湖术士,常行坑蒙拐骗而受政府打击,为谋求出路而回归道教为火居道士。道教自南北朝以后,无论全真、正一及火居道士,基本不用数术,术士合流之后,数术亦流入道教,导致少数道士沾染江湖术士习性,偏离正道。
火居道士特征:一、居家修炼,娶妻生子;父子传承道脉,传男不传女;宗派有正一亦有全真支派,传承普系于宫观道脉相同。二、一个家族道派设一个坛场,供奉道教神灵、宗派祖师或地方神灵,仅限本家族道派法师供奉,不接受外人烧香、礼拜、供养。三、坛场会聚法师多人,德性好、道法精、辈分高、年龄长者,担任坛场主事,管理坛场相关事务。四、坛场神像、经书、法衣、法器、法脉、口诀,代代相传,法师从小跟随父叔长辈,学习符箓、斋醮、科仪、医术、音乐、书法、数术等,能够独立或协同他人行法。五、日常主要居民间活动,道教节日定期或不定期朝拜宫观神灵,接受宫观道人教导,遵守道教规戒。六、协助宫观道人举办重大法会,一般祈福超度活动本家族坛场建醮,小型法事于主人家庭操办。七、道教节日、朝拜神灵、法事活动期间,斋戒沐浴,衣冠整齐,严守道门规矩、坛场威仪,如宫观道人,其它时间与百姓无异,称民间道人。八、法师修持:忠孝仁慈,公正礼义;祈福超度,法事庄严;重道轻财,济世度人;道德模范,老少尊崇。九、社会上有影响,百姓中有威望,能为信众答疑解惑及调解家庭矛盾、民间纠纷。
(刘智杰 提供,文章仅代表作者本文观点,不代表道教之音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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