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 道教文化资讯 发布时间: 2016-09-18 文章来源:www.tkpao.com/fu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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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应篇》提倡的为己利他之善,其中他还包含着它,即自然,概括起来也就是尊重生命,保护环境的道德原则。这种原则主要调节人与动植物、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除了关注人的生命之外,《感应篇》还提出慈心于物,这种慈爱关怀之心还要普及到自然界的万物中去,比如昆虫草木,犹不可伤,不能射飞逐走,发蛰惊栖;填穴覆巢,伤胎破卵,爱护自然生命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即不用药杀树、不春月燎猎。人又是生活在自然界中人,所以道教一贯信仰老子提出的道化生万物以及庄子天地与我共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思想。
在老庄看来,人与自然界中的动植物一样,都是道生化出来的,我与万物为一,在某种意义上说,人和万物在生命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平等性。道教据此认为道性以清虚自然为体。一切含识乃至畜生果木石者,皆有道性。在道教看来,宇宙中一切有形可见的东西,无论其具有自我意识还是无识,都具有一定的道的特性。在这一层涵义上看,我与自然间之万物都具有成道的可能,所以《太上感应篇》明确地提出不仅要慈爱与人,为人之善,还要顾及自然万物慈心于物。
中国古人已经在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易传》中有天、地、人,乃宇宙中三才的说法,《系辞下传》曰: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三才之道也。人能够与天、地并列三才中,可见其人在某种意义上具有一定的主导性。这种主导性在人与自然万物中的关系充分地体现了出来,人者,是中和万物之长也,人在宇宙中是由道的中和之气化生而来,在一切自然万物中具有智慧。既然人在宇宙中具有一定的主导性,就应该充分发挥人之于自然的这种作用。这些思想也在《太上感应篇》中有所体现。文中提到人要爱护一切万物,珍爱自然界一切的生命,不得杀生;还要顺应天之运行规律,适当的按照时节的变化,顾应自然万物的生存发展,比如,不能春月燎猎、用药杀树等,保护好生态环境。
当然这种珍爱动植物生命,保护生态环境的做法,反过来,也是为个体的生存环境着想。道教向来重视个体的养生,这种养生包含着环境的重要性。道人理想中自然环境应该如同仙境中那般鸟语花香,一切自然宁静而和谐。 《太上感应篇》正是通过强调人之于自然之善的重要性,来改善个体居住修养的环境,以更好地修身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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