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 道教文化资讯 发布时间: 2016-09-18 文章来源:www.tkpao.com/fuzhou/
本人有幸参加2014年全国宗教界代表人士公益慈善培训班的学习活动,来到国家宗教局培训中心风景宜人的养怡山庄。想到在此又能静心度过一段美好的学习时光,心中感到非常地愉快。虽然这次培训班学习时间不长,不过仍使我获益良多。国家宗教局给我们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集中进行学习交流,我认为这是很有必要的。以下我将谈一谈本人对参加此次培训班的一些切身体会:
一. 关于道教慈善理念的思考
在我们道教经典中有着非常丰富的慈善理念,各类道教经典中都有所涉及,在此,本人以《道德经》、《太平经》、《太上感应篇》为例来阐述道教的慈善思想。
在道祖老子的《道德经》中提出了道法自然的慈善思想。说:天之道,其犹张弓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与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这句话告诉我们,大道的本质即是对世间万物是不分亲疏远近的,以自身的能力(有余)帮助他人(不足),而这种行为正是道法自然最生动地的体现。
而在《太平经》中,我们道教提出了社会财物共享的慈善思想。认为:财物乃天地中和所有,以供养人也。此家但遇得人聚处,本非独给一人,其有不族者,悉当从中取也。并说:天地所以行仁也,以相推通周,足令人不穷。这就是说,财、物本来就是天地之物,怎么能够被一个人据为己有呢?而这也正是道教强调公平性的一种表现。进一步讲就是要求人们多做一些周穷救急的善举,以此促进和谐的人际关系。
《太上感应篇》是我们道教一部有代表性的劝善经典。它要求我们须立足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的理念,并指出祸福之门,唯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的道理。警示人们只有积善才可获得福祉,而积恶必遭至灾难的降临。同时也明确指出:世间的种种善报皆由积善而得,正所谓善有善报。并期望人们要慈心善物、仁爱生灵;周穷救危,舍己为人;体孤恤寡,敬老爱幼。劝告世人乐善好施,关爱社会弱势群体。
由此可见,我们道教经典中的诸多慈善理念可以作为今后我们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指导思想,并成为促进我们道教公益慈善健康发展的精神源泉。
二. 关于道教界当前开展公益慈善事业的现状
我们道教历来主张修道者必先立功德的思想。服务社会,利济世人,是每一个道教徒责无旁贷的义务与责任。近年来,我们道教界在弘扬道教扶贫帮困,服务社会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一方面积极倡导道教济世利民的教义思想,增强道教服务社会的意识。从思想上进行宣传教育。另一方面,则是以实际行动践行这一教义思想。这里就以本人所在的镇江市道教界去年的善举为例,在2013年1月,句容市道协和主要负责人分别走访了茅山镇、后白镇、春城镇和茅山风景区管委会的敬老院,为300多位老人送上了慰问金和礼品。4月,句容市道教协会、茅山道院荣获句容市委、市政府颁发的 慈善爱心先进单位称号。8月茅山道院支助茅山西冯村、赵家塘特困户。9月,句容茅山道院联合香港道教一湾圣坛捐助内地广东韶关云岩中学。茅山道院将9万元慈善救助基金送至句容慈善总会。冠名句容市茅山道院慈善救助基金。镇江市道协积极配合省道协在连云港举行的宗教慈善周活动。句容市道教协会捐助句容市博爱学校电动车二辆。句容市道教协会(茅山道院)向句容市慈善总会捐款18万元。茅山道院向镇江市残联捐助5万元。向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 助残善款 5万元。10月,茅山道院与苏州城隍庙慈爱功德会进行互动交流,不仅加强宫观之间的交流,而且是道教联合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公益慈善事业的良好体现。12月,参加镇江市宗教局宗教界同心工程,捐助茅山镇袁巷村苗木种植款3万元。
而本人所住持的镇江润州道院在去年向四川雅安地震灾区捐款1万元;6月,我们前往常州探望癌症病人,捐款1万元;7月,我们派道众去上海接孤寡老人来道院安度晚年;12月,参加镇江市宗教局宗教界同心工程,捐助茅山镇袁巷村苗木种植款1万元。
三. 关于道教界今后从事公益慈善事业的思考
目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同时也面临着所谓中等收入陷阱的威胁。在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动员社会各阶层的力量,大力发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对于解决仅由市场机制形成的一级分配及由政府调控机制形成的再分配而导致的种种不平衡现象,具有非常积极的辅助作用。而从道教界而言,我有以下三点思考
首先,要充分意识到公益慈善事业是道教连通当今社会的一条纽带。当今社会,尤其是在社会大众中,还是有很多人对道教存有一种认识上的偏见与误解。然而,我们道教的慈善活动已经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道教善举已逐渐成为人们了解并正确理解道教的最好渠道。可以说,慈善活动是道教融入当今社会的有效途径之一,是道教这一特殊社团生命力之所在,与此同时慈善活动亦是道教界连通社会的一条纽带。
其次,要建立规范化的道教慈善活动体系。我们道教界要建立常态化的慈善体制,要做到有目标、有制度、有步骤,而不是临时性、形式化,跟进式的行为。本人提议各级道教协会要制定相应的《道教慈善活动管理办法》,对道教慈善工作进行统一制度化的管理。而我们要积极地同其他社会慈善组织相互交流,更好地发挥道教慈善的社会作用,不断扩大道教的社会影响力。同时,也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可以制定统一的《宗教界从事慈善活动的管理办法》,对各大宗教的慈善活动给予法规上的支持,使宗教慈善活动真正成为一项规范化的活动。
最后,要积极探索道教慈善服务社会的多种模式。当今社会,收入差距拉大,贫富悬殊,心理问题突出,社会冲突增多。我们道教界积极投身有利于公众的各种公益慈善活动,真正具有了扶危救难、促进社会和谐的意义。而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弘扬社会主义公德的背景下,社会慈善事业已超越了施舍、恩赐的传统意义,而具有了基于人人平等基础之上的团结互助、互助友爱、共同进步的新意义。所以,我们要积极探索道教慈善服务社会的新型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各类慈善活动机构,使我们的善举常态化。譬如,成立各类慈善基金会。二是建立各种义工队伍,进一步拓宽道教服务社会的新途径。譬如,助贫义工、助残义工、生态义工等等。三是与社会其他组织联合建立各类慈善组织,。如敬老院、康复医院、慈善养生文化中心等。四是积极地面对社会,通过讲经论道或心灵沟通等方式,给人的心灵、信仰和道德的帮助,解决人内心世界的问题。如心理健康问题、工作和生活压力问题、家庭矛盾问题等。在这方面,我们润州道院将与台湾普愿功德会合作于下月在润州道院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心灵义诊活动。
总之,在通过这一周对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理论、政策与实践的学习后,本人收获颇丰,我们一定要将此次学到的知识,努力运用到今后从事的慈善活动中去,要不断增强道教慈善的创新理念,不断思考道教服务社会的新方法。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发挥道教慈善在实现中华民族复兴之梦道路中的积极意义。
(镇江润州道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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