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 道教文化资讯 发布时间: 2016-09-18 文章来源:www.tkpao.com/fuzhou/
道为道教的根本信仰,是最高教理。《道德经》开篇为道可道,非常道。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日道。可见,道是先天地而生的宇宙本原。《南华经大宗师》谈及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上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太平经》说:夫道何等也?万物之元首,不可得名者。六极之中,无道不能变化。元气行道,以生万物,天地大小,无不由道而生也。《老子想尔注》中说一者,道也,既在天地外,又入在天地间,而且往来人身中。《混元皇帝圣记》、《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等道经也认为大道玄寂,无所不在,无时不存,为虚无之系,造化之根,天地阴阳、四时五行等皆由大道化生。《消魔经》说:真道之业,不衰不病,不死长生。人通过特定的修炼,虚壹而静,返朴归真,与道合一,就可以长生久视。
道教特别重视生,生即是生命存在。《道德经》强调深根固蒂,长生久视之道。《老子想尔注》便把《道德经》本文中的公乃王,王乃大改为公乃生,生乃大,并把生与道、天、地并列,作为域中四大之一,自注说:生,道之别体也。认为生是道的表现形式,主张学生,即学习长生之法,以守中和之道。《易系辞》云:天地之大德曰生。《抱朴子勤求篇》则称:天地之大德曰生。生好物者也,是以道家之所至秘而重者,莫过乎长生之方也。认为生是天地从道那里禀受的最大的德性,至秘而重,在道教传授中,先师不敢以轻行授人。《太平经》中也说:天道恶杀好生。道教主张生道相守,长存不亡,养生者慎勿失道,使生道合一,达到长生。
道化生万物,万物顺时顺势而生。《道德经》第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是《道德经》对于宇宙本原的描述,也是对万物诞生过程的描述。道作为本体,虽然与无不尽相同,但是无却是道的基本形态。由无生有,一仍然是道的基本形态。就如镜子有正有反,没有背面,正面也不存在。从另外一个意义上讲,这便是二。二即是讲内外又是讲阴阳。三则是阴阳交合的中和状态,这里虽然讲中和,却不是一个固定状态。中和之中的阴阳所占比例不同,所以就有了万物之分,万物只是由于各自所秉承的阴阳之多寡有所不同。许多物品的名称虽然相同,但是就其个体所存在的形态而言,是与其他任何事物所存在的形态不同的。就是说,名称虽然一样,但是实质还是有差别的。如果要归类的话,大概可以以阴阳二分法来分别。
由道的无的形态,转化为有的形态,进而产生万物,是顺化的状态。万物自己的衍生,也是顺化的状态。道的本体是无为的。道产生万物,是无为产生有为。无为作为一种状态,产生有为的状态,这是道的有为。就是说,以无为的本体,来实行有为的外化,万物是有为所产生的,所以它们的状态是有为的。《道德经》第三十七章曰: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有为的人,如果想回归到无为的本体,那么他最初的立志和早期的状态,都必须是有为的过程。以人们修身为例,无论是男子的炼精还气,还是女子的炼血还气,以及后来的炼气还神、炼神还虚和炼虚合道、炼虚合真,都是一个通过有为的过程使有为的本体回归到无为的本体的一个过程。就是说,有为的人通过努力到达无为的一个结果。虚在某种程度下是与无相同的,可以视为无为的状态。当人的修炼达到虚的状态下便等同于无,那么就可以向上去追求与道和真的相合,这样也就达到了一个无为的本体。即成为道本身,而不仅仅是道的影子。
在某种程度上而言,人的本体是由阴阳交合而形成的,虽然所秉承的阴阳成分不同,但仍然是二的状态。当他成为一的状态的时候,无论是纯阳状态还是纯阴状态,他都更接近了道。但是这种纯粹状态的达到,是要通过内在的修炼所完成的。有人或许会质疑,肉体难道能够达到与精神同化的程度嘛?这里不得不假借同构说。就是说通过修炼,使自己的身体和自己的精神达到内在的同构,即同属阴或者同属阳。这样只是达到了一个神的状态,真正要返归到虚,这才是从有为到无为的状态。因为一仍然是道的有为状态,《道德经》第三十七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无论有为、无为都是在某种限定的程度下所成立的。真正的无为只有道本身,更多情况下是一种有为状态。《道德经》第五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万物、百姓不能契合道的状态,不能够达到无为的境地。道的本体是无为的,其作为却是有为的,圣人的作为是无为的,本体却是接近无为的,万物或百姓的行为是无为的,本体却是有为的。对于万物或百姓而言,它们的无为形成了圣人的有为,《道德经》第三章为无为则无不治,百姓的顺化形成了政治的安定。
人的外在的无为,并不能契合道的本体,只有内在本体的无为,才真正是本原的返归。参考《道德经》第三十七章和第五十一章,这就需要人在外在交往中,无为而无不为,有所为有所不为,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这是权势也。而对于自我本体而言,却要追求一种合道的无为状态。《道德经》第二十五章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的产生是由于无为的道本体有为的行为,天地亦然。虽然说,《道德经》第二十五章记载: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是有为的人向无为的道学习的一个参照系统。地与天,虽然是道的有为产生,却仍然有无为的秉承,是一的状态。天行健和地的厚德载物,都是道本体的集中有为显现。人虽然是由道生,却是居其末端,不识本原。尽管人想窥道之堂奥,但是如果不明无为是本体,有为是体用,那么也难得真旨。
参考文献:
《道藏辑要》(缩印本),【清】彭定求,吉林人民出版社,1995年8月第1版;
《道德经》,陕西省楼观台道观印本;
《老子》,饶尚宽 译注,中华书局,2006年9月北京第1版;
《庄子》,孙通海 译注,中华书局,2007年3月北京第1版;
《道教小词典》,钟肇鹏 主编,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年12月第1版。
(责任编辑:张恒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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