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 道教文化资讯 发布时间: 2016-09-18 文章来源:www.tkpao.com/fuzhou/
众所周知,任何社会要保持稳定并且使社会生活继续下去,决不可能仅仅依靠社会成员的共同认识甚至共同利益,而要依靠形成了制度的被人们能够共同遵守的条例和准则,也就是社会规范。社会规范包括社会习俗、道德态度和社会控制,它是人的产物,是人类社会长期发展过程中的文化的一种积淀。宗教是社会结构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任何一种宗教要保持其稳定性和连续性,也就是说要能够生存下去,是否也需要一种规范呢?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任何一种宗教的稳定性与连续性,都必须由构成宗教自身要素的固定化和模式化来保证,宗教社会学称这种固定化和模式化为宗教的制度化。
人类历史中宗教存在的形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原始宗教。原始宗教体现在原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与原始社会混为一体,并没有专门的形式。另一种形式的宗教就是我们今天熟悉的各种传统宗教,它们有固定的崇拜对象,稳定的组织形式,有专职的宗教人员,有完备的经典教义,有一整套形成了定式的活动程序和仪式模式。从结构上说,这是一种完型宗教,而这种具有完备要素的宗教就是一种制度化了的宗教。
宗教制度化是宗教发展中的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它随社会分化、劳动分工和职能专门化而出现,既是人类信仰活动的一种积淀,也是宗教自身发展的需要。宗教的制度化过程主要表现在三个层面,即崇拜仪式的固定化,信仰对象的观念化,以及组织机构的常规化。
关于崇拜仪式的固定化。崇拜活动是宗教结构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它由姿势、语言和象征媒介等综合为一体,是宗教信徒表达其对崇拜对象的情感、态度,体现与崇拜对象之关系的重要方式。最初的崇拜活动是一种自发的、开放的、无拘无束的表达形式。例如在公元150年时的基督教早期集会中,预言可以随口而出,而且可以任意加上各种解释。①可以设想,如果这类自发的、任意的表达形式仍然存在,就不可能有今天的基督教。其原因在于,没有固定形式的东西是无法保留和持续下去的。就以基督教的崇拜仪式为例,在后来的发展中,逐步规定了进行仪式时使用的语言(包括赞美词和祈祷词),规定了七种圣事,规定了祭品的种类,就连领取圣餐时的姿势和顺序也有具体规定。于是,这种固定化的崇拜仪式的作用不再是信徒对崇拜对象情感的自发地、自由地、任意地表达,而只是引发信徒的情感与态度而已。情感表达的心理活动变成了一种逻辑程序。这种固定化的仪式虽然不是信徒渲泄其情感的自觉方式,而是对思想情感的经常不断的重复和对正确态度的训练有素的演练,①但是它却具有一种凝聚力,它能够把信众团结在一起,使这个群体得到强化。
关于信仰对象的观念化。人的信仰对象的观念化是伴随着人的认识手段、思维模式和解释方式的发展而发展的。原始人信仰的天,与后来形成的天神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一种自然现象,后者则是人的思维的高度抽象之结果。有人曾作过一个试验,对若干人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你心目中的耶稣是什么?受试者的回答千差万别,有的认为耶稣是一个品行优秀的好人,有的说是有正义感的普通人,有的把耶稣说成是半神半人,而所有是基督徒的受试者都承认耶稣为神。这些回答说明一个问题:一般人心目中的耶稣与神学中解释的信仰对象是有距离的,而基督徒则都接受了神学对信仰对象的种种阐释,因此,他们心目中的耶稣是被基督教神学观念化和理性化了的耶稣。如果受难前的耶稣还可以说是那个历史上曾经有过的拿撒勒人的话,对复活的基督的信仰则是基督教信仰的演变。信仰对象观念化的演变是宗教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它经历了两个阶段,首先是神话阶段,它是观念化的初级阶段。
神话是人类开始意识到自身存在的产物,是一种原始的哲学,是原始人了解世界、解释自然和自身的一种尝试。原始人对自然的认识不是出于理性的、逻辑的方式,而是出于感受,②因此,神话是原始人把自身、自然与神灵观念结合在一起的模式。神话模式的发展导致了第二个阶段,即弃除神话的理性阶段,在此阶段出现了对信仰对象的种种说明和解释,它们对信仰对象作出种种规定,赋予它们种种属性。于是,信仰对象就超出了信众个人的体验和内在信仰的范围从而具有了社会意义。随着信仰对象的观念化,各种宗教发展出了具有体系的信条、教义、教理,它们构成了完整的神学。
关于组织机构的常规化。专门的宗教组织是随着某个有感召力的人物及其周围的门徒圈的诞生而出现的。所谓有感召力的人物,即迈克斯 width:600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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