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 道教文化资讯 发布时间: 2016-09-18 文章来源:www.tkpao.com/fuzhou/
光而不耀是道家中和之道的一个重要辩证法命题。这一命题是老子依据道法自然原则,从太阳光的强弱给人的感受中领悟出的人生智慧。在老子看来, 无光或过度弱光不利于人生,过度强光也不利于人生,只有中和之光才有利于人生。他以暗淡无光比喻人的逆境,以光彩照人比喻人的顺境。所谓光而不 耀,是说人在顺境即在光彩、得意之时,也就是在有权、有钱、有名之时,要牢记光而不耀的告诫,既不要过度地炫耀自己,也不要以强光耀眼 他人,要求以平常心低调做人。这是一种不露锋芒的高超的处世哲学。
做到光而不耀得做到四不
根据道家的光而不耀原则,要求人应具有四不的高贵品格,这四不就是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
老子认为自见(自我表现)者不明(聪明),自是(自以为是)者不彰(彰显),自伐(自我炫耀)者无功(功劳),自矜(自是其高)者不长(长久)。 (《老子》二十四章)在老子眼中,这些自见、自是、自伐、白矜,都是违背道的无为本性的。从道的高度看,这些都是余食(剩 饭)赘形(如形体上的骈拇、枝指、肉瘤之类),故有道者不处。他主张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老子》二 十二章)
在《庄子 width:600px;">
大家在看
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