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 道教文化资讯 发布时间: 2016-09-18 文章来源:www.tkpao.com/fuzhou/
二十世纪以来,随着人类对自然控制与支配能力的急剧增强,以及自我意识的极度膨胀,人类开始一味地对自然强取豪夺,从而激化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加剧了人与自然的对立,严重破坏了自然环境与生态和谐。。随之而来的则是:环境污染严重、生态平衡破坏、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类生命健康受到极大的威胁。据国家环保部门及有关方面统计,目前流经城市中的90%河段受到严重污染,75%的湖泊出现富营养化,近3亿农村人口饮用水不合格;全国水土流失面积356万平方公里,每年新增1.5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174万平方公里,每年新增3436平方公里;90%以上的天然草原退化,每年增加退化草地200万公顷;一些北方河流水资源枯竭,流域生态功能严重失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据世界银行测算,1995年中国空气和水污染造成的损失占当年GDP的8%;环保总局2001年生态状况调查表明,西部9省区生态破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当地GDP的13%,相当于甘肃和青海两省当年GDP之总和。因此,人口剧增、能源短缺、臭氧层破坏、全球变暖、大气污染、水资源缺乏、森林锐减、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物种灭绝等生态危机,已经直接影响到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问题。
道教作为中国土生土长的传统宗教,历来就十分重视对于自然环境的保护。《想尔注》提出了和则相生的思想,就是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长。《太上洞玄灵宝中和经》则称:道以中和为德,以不和相克。是以天地合和,万物萌芽,华果熟成。这就是说,道的本性是中和的,是自然和谐的,只有天地自然的和谐,才会有万物的生长和成熟。所谓道以中和为德,讲的就是一种和谐之道、中和之道。这正是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所追求的一种生态和谐理论,是道教追求和谐生命、和谐自然的重要思想资源。从道教的中和思想出发,我们认为道教的生态和谐,是强调自然和谐,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共处,关注自然、生命、和谐,反映天、地、人三者之间的自然关系。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道教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准则,它反映了道教天人合一的和谐理念,道法自然的和谐原则,体现了道教的生态伦理,是生命系统与自然生存环境系统的相互协调、和谐共生的形式。本文仅从道教中和之道的生态文明出发,就道法自然的生态伦理、天人合一的生态智慧等作一简要阐述,并由此提出现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思考,以期与各位交流探讨。
一、道法自然:中和之道的生态伦理
道经称:道以中和为德。讲的就是一种中和之道,体现了道教道法自然的和谐生态伦理思想。道法自然,意为纯任自然、自己如此,是自然和谐的重要内容。《道德经》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河上公注道性自然,无所法也。道之本性是自然而然,以无为为法则。道化生万物,皆自然无为而生,不受任何外物所制约。所以,道法自然说就是一种主张天、地、人三者之间自然共生,共同遵循自然法则的天人和谐,是一种中和之道的生态伦理。
第一、人与自然万物都是道的化生,体现了道生万物的生态伦理。道教认为,天地万物都是由道所化生,因而一切有形,皆含道性。道的本性是自然无为的,能化生万物,即自然之道是贯通天、地、人的,天地又遵循自然之道,人也遵循自然之道,天地与人皆合于自然之道,万物都是按照道赋予它的秉性,有自然生存、发展的权利,人类没有权利、也没有任何理由去干扰它,更不应该随意对它进行伤害或杀戮。所谓天地之大德同生,人应该与天地合其德,对万物利而不害,辅助万物自然生长。因为人与自然都是道的化生,体现了道生万物的生态伦理。老子认为,人要效法天、效法地、效法道,遵循道的自然法则,进而达到和谐共生的目的。葛洪《抱朴子内篇》称:天道无为,任物自然,无亲无疏,无彼无此也。这里所说的任物自然,就是要人们遵循客观规律,顺乎无为之天道,与一切外物和谐共生,以获得人与自然在整体上的和谐。
第二、人与自然万物都是道的统一体,体现了道通万物的生态伦理。道教认为,人与自然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应该互相尊重、和谐共处。《黄帝阴符经》称: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又称:天生天杀,道之理也;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三盗既宜,三才既安。可见,人与自然的共生、共存,是天道自然的法则,自然则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太平经》又称:天气悦下,地气悦上,二气相通而为中和之气,相受共养万物,无复有害,故曰太平。天地中和同心,共生万物;男女同心而生子;父母子三人同心,共成一家,君臣民三人共成一国。也就是说,自然界的万物只有和谐相处,才能共生共长,这是恒古不变的自然规律。道教还认为,道化生万物,自然与万物相通,人是道的中和之气所化生,是万物之中最有灵气、最有智慧的生物。因此,把人放在万物之师长的位置,为理万物之长。也就是说,人负有管理和爱护万物的职责,人的行为要符合天道,人应该助天生物,助地养形,使自然更加完美,人与自然更加和谐。
第三、人与自然万物都是相互依存的,体现了道贵中和的生态伦理。道教从道法自然的整体出发,十分重视人对环境的依赖关系。道教认为,维护整个自然界的和谐与安宁,是人类本身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前提。要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就要确保天地的平安。道贵中和,就是说人类社会与自然要维持一种和谐的平衡,这是道教十分重要的一种生态伦理思想。《太平经》说:夫人命乃在天地,欲安者,乃当先安其天地,然后可得长安也。就是告诉人们,人安身立命的天地间,要想得到好的生存和发展,必须使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得到和谐安宁,然后人类才能长久安宁。而安天地,就是要认识和掌握自然规律,按照自然规律去办事,达到与自然和谐。因此,《阴符经》开篇就提出: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所谓观天之道就是要认识自然规律,执天之道就是要掌握和利用自然规律。人与自然和谐的根本就在于此,只有懂得自然规律、掌握自然规律,才能更好地利用自然规律,从而不违背自然规律,这样才能真正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因为,人与自然万物是相互依存的,这是道教道贵中和生态伦理的具体体现。
二、天人合一:中和之道的生态智慧
道经称:天地合和,万物萌芽;天地不和,阴阳失度。讲的就是一种天、地、人和谐共生的理念,体现了道教天人合一的生态智慧。道教从天人合一的整体出发,十分重视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关系。道教认为,人与自然是相互感应、相互影响的。因此,维护整个自然界的和谐与安宁,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是天人合一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一种中和之道的生态智慧。
第一,道教的天人合一思想,包含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智慧。《太平经》认为,太阳、太阴、中和三气和谐而化生万物,因此在自然界中,太阳、太阴、中和三气缺一不可。《太平经》称:太阳、太阴、中和三气共为理,更相感动,故纯行阳,则地不肯尽成;纯行阴,则天不肯尽生。当合三统,阴阳相得,乃和在中也。古者圣人致太平,皆求天地中和之心,一气不通,百事乖错。只有阴阳二气的相互和谐产生中和之气,并共同生养万物,才能有自然界的太平。这就是《太平经》所说的天气悦下,地气悦上,二气相通,而为中和之气,相受共养万物,无复有害,故曰太平。《太平经》还说:三气合并为太和之气。太和即出太平之气。断绝此三气,一气绝不达,太和不至,太平不出。阴阳者,要在中和。中和气得,万物滋生,人民和调。这里的太和,即为太阴、太阳、中和三气的和谐,太平则指三气和谐而达到平衡,即自然界生态系统的平衡。也就是说,三气的融合达到和谐就是太和,进而就可以实现自然界生态系统的平衡。《太平经》还进一步指出,人是自然万物的一部分,也是自然中和之气所生,即天、地、人本同一元气,分为三体。又说:天、地、人民万物,本共治一事,善则俱乐,凶则俱苦,故同尤也。也就是说,天、地、人同为自然界中一部分,本身就有着共生共荣的关系,因此必须要互相尊重、和谐共处。
第二,道教的天人合一思想,包含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智慧。道教认为,人与自然是共生共存的,自然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所谓天地不和,阴阳错谬,灾及万民。就是说自然生态的失衡,直接影响到人类世界的生存。道教的天人合一思想本身就包含着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智慧,这种智慧几乎贯穿在道教思想的各个方面。如在自身修养方面,道教以求得人自身的和谐在向外延伸至天人合一的和谐境界,道教认为,人首先由自身内在的和谐为初始基础而发散开来,进而以人类生存命运为主线和内容,更多的还在于关注人与人以及人与天地自然之间的和谐。因为道教修炼所强调的是自身的和谐,追求的则是与道合真、长生久视。而道教自身的和谐也是离不开社会的,只有自然万物的和谐,才会有道教自身的和谐。还有如道教的建筑环境也符合天人合一的和谐理念,我们所看到的道教宫观,无论是在都市、城镇还是在山林之中,都十分注意殿宇建筑之间的协调,注意与周边环境之间的协调。尤其是道教山林之中的道观,历代道教徒都能自觉绿化造林、美化周边环境,所以道观内外苍松翠柏、绿树成荫、植被青翠,则是道教对自然的关爱和保护的具体体现。都市中的道观,虽然处于闹市红尘之中,但仍然是世人公认的清心宜人的净土,环境优美的净地。因为,道教认为,天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自然万物是人类的朋友,也是人类生存必须的条件,如果没有自然万物与人和谐共生,人类也不可能独立存在下去。这是自然万物生存和发展的规律,也是道教天人合一思想的具体体现。
第三,道教的天人合一思想,包含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智慧。现代环境科学告诉我们:大自然具有一定的整体相关性。这种整体相关性,把自然中发生的任何现象都和它的整体背景联系起来,这就是整体关联的具有生命过程的自然宇宙观。在这种观点看来,自然宇宙间没有孤立发生的现象,一切都处在相反相成、相生相克、相互依赖、相互制约之中,一切都处在一个统一的整体背景的制约之下,一切都是整体关联的。这就是说,人与自然也是整体关联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应该是人类社会的必然选择。道教从天人合一的和谐理念出发,强调天人合一共为一体,人与自然万物必须要和睦相处,才能共生共荣。道教并不反对人化的自然,而是主张人改造自然应受道德的约束。道教主张天人合一,对环境采取保护措施;主张关心爱护万物生命,以谦下的精神与自然万物和谐共处。道教总是以积极的姿态,要求人类认识自然、顺应自然,一切按自然规律行事。既然人与天地万物共存于同一个地球之中,又是一个相互依存的共同体,那么人为万物之灵,就有责任和义务协调关照人与宇宙、天地、自然万物之间的关系,应该积极主动地为维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宇宙空间和自然界之祥和。因此,道教天人合一的生态思想,不仅是人类社会今天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而且应该是未来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永恒的精神和理念。
三、和合共生:中和之道的现代启示
道教从中和之道的思想出发,进一步阐述了人与自然和合共生的生态伦理。《太平经》说:阴阳者,像天地以治事,合和万物。圣人亦当和合万物,成天心,顺阴阳而行。这就是说,和合万物,顺阴阳而行,是一种天道的法则,是天地之大德曰生的精神的体现。人和自然万物的生命,都有存在的权利,这就是天地之大德。如果任何一方的生命受到危害或威胁,另一方的生命亦会遭到威胁和危害。只有共同生存在这个地球村,才能使各自的生命延续得到保障。和合共生就是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这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一个基本准则,也是现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我们在和谐生态的整体架构中,应该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一个重要内容来抓。即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进而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要正确处理好人与自然和谐的关系,推动和促进生态环境的全面好转,我们可以从道教和合共生的中和之道中得到诸多启示。
第一,道教和合共生的中和之道,对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启示。
从道教和合共生的思想出发,我们认为要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现代生态和谐的有序推进,必须要重视加强对于对现代生态文明的建设。这一重要启示告诉我们,在处理人与自然和谐的关系中,要注重三个保护的真正落实。
1、在强调以人为本的同时,要注重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当今社会,倡导以人为本,这是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但是我们在大力发展经济建设的同时,必须要注重对于自然环境的保护。在发展经济、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中,我们决不能采取耗竭资源、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方式,而应当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及时修复由于人为或自然的原因造成的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严格防范人们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对自然环境的污染。
2、在强调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要注重对生态文明的保护。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改善,但是我们在享受物质生活的同时,千万不能忘记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我们既要加快物质文明建设,同时又要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加强对生态环境污染的治理以及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因为,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只有一个。
3、在强调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时,要注重对自然生态和谐的保护。精神文明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我们必须从精神文明建设着手,重视对自然生态和谐的保护,要把精神文明建设与自然生态保护有机的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弘扬生态文明观和文明发展观,努力提高人们的生态文明素养,为生态文明建设与自然生态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第二,道教和合共生的中和之道,对现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
从道教和合共生的思想出发,我们认为要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现代生态和谐的有序推进,必须要重视加强对于对现代生态文明的建设。这一重要启示告诉我们,在处理人与自然和谐的关系中,要坚持实现四个观念的根本转变。
1、加强现代生态文明建设,要实现自然观念的根本转变。传统的自然观念是建立在人类社会与自然界对抗的基础上,这种观念必然导致人类对自然无穷无尽的掠夺,使可利用资源日益枯竭,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因此,要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我们就要应当懂得尊重和保护自然,对自然的索取也必须保持一种理性的节制。也就是说,我们必须要实现自然观念的转变。
2、加强现代生态文明建设,要实现价值观念的根本转变。在现代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进程中,由于生产能力迅速提高,物质财富激增,于是有人出现了消费主义和享乐主义的价值观。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就是要求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将个人的价值体现在为祖国和人民的奉献之中,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伟大事业中;将自身的幸福体现在和谐消费之中,寻找消费行为与理性需要的平衡点,用人类社会应有的道德伦理去约束无限消费的欲望,这就需要我们必须实现价值观念的转变。
3、加强现代生态文明建设,要实现伦理观念的根本转变。一般来说,任何社会形态都有与之相适应的伦理支持系统。传统伦理观念所指向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其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就要求我们把伦理的指向扩大到人与自然的关系,要求我们尊重自然、爱护自然环境,确立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的新的伦理观念。
4、加强现代生态文明建设,要实现生产观念的根本转变。现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就是和谐社会。和谐社会是以自我身心、人与人、人与自然的高度和谐为特征的社会,支持和谐社会的生产观念应当是:人类在认识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和博爱万物的前提下利用自然,使人类与自然万物在高度和谐统一中相互转换物质和能量,最终实现人类与整个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发展。
第三,道教和合共生的中和之道,对自然环境保护责任意识的启示。
从道教和合共生的思想出发,我们认为要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现代生态和谐的有序推进,必须要重视加强对于自然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这一重要启示告诉我们,在处理人与自然和谐的关系中,要坚持四项措施的全面实施。
1、增强自然环境保护责任意识,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工业化引发了经济前所未有的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可持续的风险。可持续发展就是要求全社会逐步形成以资源节约型、科技先导型、质量效益型为基础的可持续的文明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就是要求我们既着眼当前,又考虑未来,实现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因此,我们要在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更要保护好自然资源、保护好生态环境。
2、增强自然环境保护责任意识,要坚持社会法制建设。要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就必须要大力加强环保法制建设,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法律保障。建议在我国环保立法工作中,一定要从全局利益出发,切实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要用法律的手段来确保人口、经济、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3、增强自然环境保护责任意识,要加强社会责任意识。正是由于人类被赋予了对自然界的统治权,人们无法平等地善待大自然,并导致了人类对自然与环境的过度开发和利用。因此,我们人类必须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观念,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一种社会责任意识,接受社会的监督,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科学、合理、安全、健康的生活方式,要使环境保护成为一项社会性公益事业。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证当代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又为子孙后代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4、增强自然环境保护责任意识,要加强个人自觉意识。环境保护关系到千百万群众的切身利益,保护环境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必须看到,在过去我国一些地方的许多环境污染事件中,有的是由于群众环境意识薄弱所造成的,有的是由于领导决策时对环保要求考虑不周造成的。因此,我们必须要广泛宣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人们自觉维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环境保护成为公民个人的自觉行为,从而进一步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综上所述,道教的中和之道讲的是一种和谐思想,倡导的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理念。中和之道的生态文明观,强调的是一种和谐之道,一种人与自然和合共生的生存之道。要求人类社会始终要遵循道法自然的生态伦理,遵循天人合一的生态智慧。道教的这种生态和谐思想,正是人类社会必须要大力提倡和加以推广的。特别是对于现代生态文明建设,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进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和指导意义。
(作者系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丁常云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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