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 道教文化资讯 发布时间: 2016-09-14 文章来源:www.tkpao.com/fuzhou/
卓新平
《道德经》提出了道这一核心观念,对世界宗教发展及其沟通有着重要意义。当代西方著名宗教思想家孔汉思(Hans Kng)有一段影响全球的名言:没有世界伦理就没有共同存活。没有宗教和平就没有世界和平。没有宗教对话就没有宗教和平。[1] 从宗教和平反观宗教对话,则发现和平与对话都需要其和平及对话之道,道乃对话之途、和平之本。而《道德经》对道的展示和诠释,正是为人类理解宗教之本真、达成宗教之和谐及世界之和平,做出了有益贡献。在《道德经》的启迪下,人类尊道贵德、弘道畅玄,则有可能走上通往和谐社会、和谐文化、和谐世界之坦途。
道在《道德经》的理解中,乃神圣之道,宇宙之道、生活之道,由此以道而构成了神圣、宇宙、人生这三维之共在及其和谐,使形上与形下、超然与自然、超越与内在、主体与客体、彼岸与此岸得以打通,形成整体共构之关系。而这正是理解人类宗教奥秘的关键之所在。对此,中国宗教哲学家谢扶雅曾感慨而言之:若求中国辞书中是与Religion相当之名,惟道字勉可充数。道兼涵体用两面,Religion亦具宗旨及方法两面;道可以完全表示个人与宇宙本体之嘘吸关系,同时亦不遗落个人对于社会之活动及适应。[2] 当然,这种解读亦仅是从人之道出发而论,并不能完全涵括道这一概念之丰赡。但仅从这一维度,已可窥出道之内蕴所具有的和合、包容及涵盖意义。而《道德经》中对道的阐述,已使各种宗教之间核心观念和信仰实践上的对话与沟通奠立了基础,为其成功之可能提供了根本。
在中国宗教与基督宗教的比较研究中,耶儒对话与耶佛对话已有悠久传统。至少基督宗教与儒教的对话与沟通,可追溯到明末清初天主教耶稣会士与中国士大夫的宗教精神及生活诸层面的对话。而基督宗教与佛教在中国历史上虽然多有冲突,但其相遇与对话却远远早于耶儒之间的此类关系,可从唐朝景教时景教文献之汉译上见其端倪。与儒、佛相比,基督宗教与道教的对话似乎在历史中颇为模糊,难寻其踪。尽管朱谦之曾根据唐代景教《宣元至本经》中妙道能包含万物之奥道者、妙道生成万物囊括,百灵大无不包,故为物灵府也、善人之宝,信道善人达见真性等内容与《道德经》六十二章道者,万物之奥,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不)保。人之不善,何弃之有相似而认为《宣元至本经》作为景教文书看,则属于伪作,为道教的信徒所作以注释《老子道德经》者,[3] 从断言开元五年(717年)传写者张驹为道教信徒这一见解而否定了景教与道教的关联,然而最近(2006年)在洛阳发现的景教宣元至本经幢(此幢建于元和九年即公元814年)却证实了此经乃唐朝景教经文,而且揭示出其内容的确曾模仿汉译佛经的结构,并频繁使用佛、道、儒及摩尼教的词语和表达方式。[4] 这样,将敦煌景教文献与洛阳新出土的《大秦景教宣元至本经及幢记》加以认真对比,考证,或许又能找出一些唐代景教与道教对话、相揉的蛛丝马迹。不过,在道之表述和理解上,道教与基督宗教却似乎更为贴近,颇能给人一种英雄所见略同之感。而且,基督宗教在其教义传播和理论翻译中,亦频频使用了道这一观念,由此使这两大宗教的当代对话与众不同、新颖独特而又相互呼应。特别是在《道德经》与《圣经》之对照、比较上,这种求同感及和谐感乃尤为突出。
首先,道在神圣论层面乃指不可言状、不可定名的自在永在之超越大道,其预示的即大道之隐。于此,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道德经》一章),无名之道乃天地之始,超乎宇宙、逆乎自然,给人以玄之又玄的敬仰感觉。在此,道者,虚无之系,造化之根,神明之本,天地之元(吴筠:《玄纲论》),体现出本源、超越的至上本质。这种理解在基督宗教等世界宗教中也可达对其信仰对象永恒实在(天主、上帝)之认知,由此构成相关宗教神明观念上的理解和谐。道作为神圣实在乃自有永有的(《圣经旧约出埃及记》3章14节),即基督宗教所强调的太初有道、道就是上帝(《圣经新约约翰福音》1章1节),其本体特点按《道德经》的描述即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二十五章),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四十五章),按景教《宣元至本经》之言则为无元真主。至于世人对道的认识,则只能强为之字道、名大(二十五章),因为实际上人对之乃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绳绳不可名,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十四章),绵绵若存,用之不勤(六章)。这种解释在基督徒中也引起了共鸣,他们曾引用《圣经》来加以对照,说明主所作的,在我们眼中看为希奇(《新约马太福音》21章42节)。[5] 有趣的是,他们甚至将《道德经》中上述夷、希、微三字与希伯来文耶和华(Jehovah, 指上帝)的发音相比较,认为耶和华更早的发音是Yhwh, 中文译成耶威或雅威,其始音和尾音与夷希微更相近。[6] 尽管这种解释不一定准确,却说明人们在《道德经》中找到了宗教认知求同上的和谐。
其次,道在宇宙论层面为自然之和谐、万物之有序,其意指的为大道之行。《道德经》指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四十二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四十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宇宙天地,其中乃有一根本规律可循,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三十九章)。这里,道乃体现为顺乎自然、隐于自然之宇宙规律。道隐无名,夫唯道,善贷且成(四十一章)。对此,基督宗教亦有创世论意义上的求同,恰如《圣经》所言:这道太初与上帝同在。万物是藉着他造的(《新约约翰福音》1章2节),上帝创造万物之上为元首(《新约启示录》3章14节)。这样,自然规律体现出神性之维,宇宙乃上帝的缩影和复写,宇宙乃上帝之书(库萨的尼古拉之语),通过观察奇妙的宇宙乃体悟到上帝的荣耀乃充满全地(《旧约诗篇》72篇19节)。此外,这种规律的追寻和回溯,还可在基督宗教神学中关于上帝存在之论证中得到印证。从宇宙规律的巨大因果链条中,如果一环接一环的回推,则可找到体现为最初原因或第一推动力之道。[7]
最后,道在人生论层面上则是生活的真谛、人生的意义,以为人世存在求得和睦与安宁,其表达的乃大道之言。从道之形而上学意义上,乃是不可道的,有着非常道无言之深奥。但从认识论和人性论意义上,老子以抽象、象征、比喻、神秘等形式却仍然写了五千言,从而对此永恒不变之道加以了想象和描述,构成其对道的经典言说。这里,道则成为与人贴近、关联的人生之道、生活之道;道以言之形式而为世人指出了其寻得生命意义之路。当然,人生之道不只是言出、而更是行出,孔德之容,惟道是从(《道德经》二十一章),由此而达到道与德的统一。这里,则有了从天之道到圣人之道的角色转换,认识到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八十一章)的境界。闻道与从道乃有其回溯和体认,尽管古之善为道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十五章),但经过努力则仍可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十四章)。因此,应该有上士闻道,勤而行之(四十一章)之举。其实,生本与道相关联,生,道之别体也。[8] 人生的意义就在于观天之道,执天之行,通过领悟且实行天道而达其人道。道教思想家葛洪曾对之加以引申,指出:立天之道,曰阴曰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9] 只有推行这天、地、人之道,才能达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道德经》二十七章)之境。这里,《道德经》的解说也在基督宗教《圣经》中有着共鸣,反映出其圣人、灵修等修道之意蕴。这种圣人在基督宗教中尤指道成肉身,形上大道成为人生之道,道以圣言之态而成为生命之路,让人感触到圣灵的亲在。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新约约翰福音》14章6节),而其追随者则成为地上的盐、世上的光(《新约马太福音》5章13-14节)。所以,《道德经》在生活之道的意义上,亦为宗教的灵修,实践提供了其修行意义上的和谐。
综上所述,《道德经》乃提供了宗教对话与沟通上的通途,使人得以找到避免宗教矛盾、消除宗教冲突的方便之道。比较基督宗教的《圣经》及其教义神学,基督徒亦可以原道篇、圣人篇、灵修篇这三个部分来解说、领会《道德经》的精髓。[10] 其原道篇指老子宣示了大道本体的属性,与基督宗教的上帝论相呼应。在此,道是自在者,他以自身为法度。道是造化者,万物之母,爱养万物。道是超越者,视之不见,听之不闻。道是生命者,众妙之门,没身不殆。道是启示者,不言之教,以阅众甫。道是公义者,天道无亲,常与善人。道是拯救者,常善救人,有罪以免。[11] 其圣人篇为老子预言了道的化身圣人,与基督宗教的基督论相对照。在此,圣人作为道的化身而生动体现出圣人的职份、圣人的本像、圣人的使命、圣人的降卑与大爱、以及圣人的受难与功成。[12] 其灵修篇则说明老子有精辟的为道、修道之论,与基督宗教的圣灵论相关联。在此,《道德经》涉及到修道的原则、修道的功夫和修道的比喻,[13] 从而以道在人间、在人心之中来形成肉身成道之修身养性的系统灵修学及其信仰实践。按这种理解,则可体悟到《道德经》之精神已超越其具体宗教之界,为各种宗教之和谐共处提供了内在灵魂和丰富资源。对于人类和平、世界和谐而言,《道德经》之道可以成为持大像、天下往的福音之道、普世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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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孔汉思:《世界伦理构想》,皮珀尔出版社,慕尼黑,1990年,第13页。
[2] 谢扶雅:《宗教哲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04页。
[3] 朱谦之:《中国景教》,东方出版社,北京,1993年,第126127页。
[4] 罗炤在2007年3月北京召开的世界汉学大会论文中的见解,他认为《大秦景教宣元本经》是唐朝景教大师景净所造的伪经,但其内容主要是模仿佛经而具有佛教表达特色。
[5] 参见Joseph Petulla: The Tao Te Ching and the Christian Way, Orbis, Maryknoll, New York 1998, PP.2-3.
[6] 袁步佳:《老子与基督》,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第9页。
[7] 参见袁步佳:同上书,第101页。
[8] 《老子想尔注》。
[9] 葛洪:《抱朴子内篇》卷十。
[10] 参见袁步佳:同上书,第84页。
[11] 袁步佳:同上书,第83页。
[12] 同上书,第83-84页。
[13] 同上书,第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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