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栏目: 道教文化资讯 发布时间: 2016-09-27 文章来源:www.tkpao.com/fuzhou/
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调研时指出,对历史文化特别是先人传承下来的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包含着中华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厚源泉。要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传统美德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习总书记的讲话对于我们整理、继承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道教文化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道教文化中的城隍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
古人造城是为了保护城内百姓的安全,所以修了高大的城墙、城楼、城门以及壕城、护城河。他们认为与人们的生活、生产安全密切相关的事物,都有神在,于是城隍被汉族民间和道教信奉为守护城池之神,老百姓尊称其为城隍爷。只有历史上有功于国,有德于乡、有利于民的英烈伟人,才有资格被冠以此荣誉,并建祠立庙予以纪念。城隍是冥界的地方官,因此城隍就跟城市相关并随城市的发展而发展。城隍和作为民间信仰的城隍崇拜,都是伴随着城市产生的。没有城市就没有城隍。自古以来,凡有城池者,就建有城隍殿。
城隍在明清以后,成为一个神的官职。各地的城隍由不同的历史人物出任,甚至是由当地的老百姓自行选出,选择的标准是殉国而死的忠烈之士,或是符合儒家标准正直聪明的历史人物。道教把它纳入自己的神系,称它是剪除凶恶、保国护邦之神,并管领阴间的亡魂。城隍是神,也是人。因为是神,所以能显灵佑民、护城、兴市;因为是人,所以有血有肉,有骨气,有风节。城隍之身,既有萃天地英灵之气的自然神,更多的则是人格化的社会神。中国传统观念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行善就是积德,作恶必将自毙。因此,将与国有功者、为官行善者奉为城隍,并逐步成为一种文化,正是这种思想在民间信仰中的真实反映。
可是多年来人们对于城隍文化却少有关注,假如将其中的文化精髓冷落丢弃,恐怕也是一种遗憾。今天我们整理、研究城隍文化,是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
城隍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值得传承的、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
城隍文化,在中国历史上曾经是具有民族凝聚力的传统文化之一,是民间信仰的一个重要环节。由城隍文化衍生出来的经千百年传承的城隍庙会、城隍出府等等文化形式,如今在一些地区依然盛极一时。宁夏灵武有清明节万人游城隍、接城隍的习俗,每年清明节都要举行盛大的城隍巡游活动。巡游时,城隍爷的仪仗队十分壮观,其中有鼓乐锣鼓、高跷、社火、秧歌等。在灵武,当地民众把城隍出府仪式看做一个十分盛大的节日,在这样的仪式中,许多平日难得一见的民俗活动统统亮相,里边包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这种活动对传承民俗文化和加强民族、信仰、经济交流非常有益。宁夏地区灵武城隍出府与灵武道教音乐一起,还被灵武市、银川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道教与民间传统文化相结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双臂。
一些地区已开始编辑和整理当地的城隍文化。通过对大量的历史典籍、神话传说、民间故事的挖掘和整理,对城隍文化的源流、沿革、建制,以及城隍文化的核心进行研究和阐述,对于研究城隍文化的深刻内涵、普及城隍文化知识、传承和发扬城隍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城隍文化是好官文化、廉政文化
城隍文化的精华主要在于城隍神。城隍庙里供奉着城隍神,这些城隍神作为自然神和城市的保护神,是以在当地历史上具有影响或有巨大贡献的清官、功臣及英雄人物作为原型的。城隍神有热爱祖国、反对侵略的;有守卫疆土、英勇捐躯的;有重民爱民、勤政善治的;有公正廉明、铁面无私的;也有廉洁奉公、不徇私情的。由此构成了被百姓敬仰的好官文化。各路城隍神皆是人不是神,对城隍的崇拜也是对忠烈的纪念。各地城隍庙供奉的城隍神都是朝廷和民间公认的好官和英雄,成为当地人民的保护神
历史上,城隍文化对整治吏治也有一定积极作用。清代至民国初期,莅任的官员必先到城隍案前焚香,发表告城隍文,表明要当清官、好官。虽有迷信色彩,但也确实对官员起到一定震慑作用。一些著名的城隍如青阳县城隍庙的包公,北京都城隍庙的文天祥等都可成为政府官员学习的榜样、楷模。城隍为百姓着想,这种思想在当前廉政文化建设中值得借鉴。
城隍文化是一种善文化
中华民族是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民族,每个人心底蕴藏的善良道德意愿、道德情感,自觉做到常修善德、常怀善念、常做善事、常为善举,既是社会和谐的保证,也是优良的文化传统。城隍文化即是从善文化。教育我们上至政府官员,下至黎民百姓,做好人,做好事,做对社会有益的事;教育我们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引导人们有所崇仰,有所畏惧;教育我们有一颗慈善之心,不可有憎、有恨、有慎等各种坏的思想,不做违背道德和良知的事情,否则将受到报应。城隍庙对于匡正社会风气,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和谐,自有其价值。从城隍的功能来看,过去是护卫城池,现在可以理解为守护和平;过去讲惩恶扬善,现在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过去讲官员要当清官,现在维护社会和谐也是正确的政绩观。城隍文化对教育、鼓舞、激励人民打击荡涤社会邪恶,对两个文明的建设具有借鉴和促进作用。其中一些督促社会向上向善的力量,或其中提倡的忠孝仁义等都可以继承发扬。
城隍文化是一种法律与道德相结合的文化
法律与道德犹如车子的两轮,城隍文化中即体现了法律与道德这两种思想的结合。例如城隍庙里的格局都是按以前衙门的形式布局的,是律法的场所,具有很严肃性,让人有一种生畏的感觉。由于这种对神的崇敬,也就成为人们的一种道德观念和信仰,做事情不可以越线。在这样的环境里,人的一生、一切都像在神的无形监督中,好像时刻都在提醒我们,做一件事情有无违背伦理道德、社会规范,久而久之便成为我们现实生活中无形的道德规范。例如城隍庙中的一些对联,其实是在提醒我们、监督我们:有的正直见吾不拜何妨,奉承奸邪任你乞求无益。犹如贯耳。
与佛教庙宇、风景名胜的对联相比,城隍庙里的楹联通常更加直白,更加直接,更加直指人心,更加体现法律和道德的结合,因而也更加具有警示与教化的力量。举几例:
但得回头便是岸,何须到此悟前非?
城隍文化不仅在大陆及港澳台地区传承,还随着华人的脚步传播到海外,特别是东南亚。近年来,城隍文化再度兴起,成为民间文化交流的一个热点。五千年的文化,五千年的传承,城隍庙是最接近历史的地方,是最接近中国人信仰的地方。
城隍文化作为一种传统民俗文化,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留存于世,她是有着更多的历史原因和文化承载的。这种城隍文化不只是一所庙宇、一个仪式那么简单。一座城隍,代表着一种信仰、一种精神、一种文化。研究城隍文化,就是要挖掘、整理中华城隍文化的精髓,古为今用,使它成为和谐社会发展的助推器。
(作者系中国道教协会副秘书长、宁夏回族自治区道教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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