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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农作物种子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优良品种的更新换代步伐加快,良种覆盖率大幅提升,优良品种的增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种子的标准化生产、区域化种植水平不断提高,为全市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粮食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从总体上看,我市农作物种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与先进国家和地区相比,还存在企业规模小、竞争力不强;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商业化的农作物种业研发机制尚未建立、农作物自有品种市场占有率低;良种繁育基地设施薄弱,抗灾能力不强;管理技术和手段相对落后等问题,制约了我市种业的健康发展。为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精神,提升我市农作物种业发展水平,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为现代农业发展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提供科技支撑,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我市种业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为目标,以强化育种公益性应用性研究、培植壮大种子企业、加强良种基地建设和强化市场监管等为重点,加强政策扶持,加大种业投入,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农作物种业发展水平,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基本形成分工合理、资源集中、运行高效的种子研发新机制。健全职责明确、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种子管理体系。培植一批具有自主品种、品牌的商业化育种中心。培育一批高产、优质、高抗、适应当地生产需求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建成一批与生产需求相适应的标准化优势种子生产基地。打造一批立足、面向全国,具有“育繁推一体化”功能的现代农作物种业龙头企业。
(三)基本原则。
1.坚持自主创新。加强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和合作,坚持多学科融合渗透、自主研究与吸收引进相结合,公益性研究与商业化育种相结合,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提高农作物种业核心竞争力。
2.坚持企业主体地位。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培育壮大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通过政策引导带动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充分发挥企业在商业化育种、科技创新与应用方面的主导作用。
3.坚持产学研相结合。引导种子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与交流,促进人才、技术、资源等要素向种子企业流动,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资本为纽带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模式。
4.坚持扶优扶强。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加大对“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的扶持力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土地流转、项目安排、资金支持、农机补贴等方面给予倾斜,帮助企业解决在良种选育、生产经营推广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促其做大做强。
5.坚持依法行政。健全种子管理制度,加强种子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农作物种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培植壮大种子企业。
1.做大做强种子企业。支持工商资本、民间资本进入农作物种业,鼓励种子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尤其是鼓励重点种子企业整合种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扩大企业规模,提升竞争力。鼓励种子企业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引进国际先进育种技术和优势种质资源。支持种子企业开拓国外市场。支持中小企业走专业化、区域化、特色化的发展道路,实现种业产业链不同企业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十二五”期间,重点培育10家市级重点种业龙头企业;培育3—5家省级重点种业龙头企业;努力加快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
2.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快企业改制改革步伐,重在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建立和完善市场营销网络,增强企业活力、发展后劲和市场竞争力,打造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种子企业,使种子企业真正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提高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提高种子企业及产品的知名度,打造一批知名品牌。
3.加强种子行业协会建设。借鉴国内外种业发展的成功经验,依据我市种子产业发展需求,尽快组建发展市种子协会。充分发挥种子行业协会在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中的协调、服务、维权、自律作用。组织开展企业间、企业与科研单位间的交流与合作。开展种子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健康发展。
(二)加强良种基地建设。
1.加强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建设。加强现有国家、省级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条件。支持有条件的单位积极争取国家或省级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建设项目。同时,根据我市农作物种植区划、优势区域布局和生产实际,到2020年前,创建2—3家省级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创建省、市级抗性鉴定试验站。
2.加强新品种展示示范。加强新审定品种的展示及跟踪评价,种子管理部门、种子企业要搞好新品种展示田建设,积极开展良种良法配套示范工作,发挥新品种的生产优势,加快新品种的推广应用。各县(区)种业企业都要大力开展品种展示示范工作,创建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点。对进入我市销售的品种做好品种展示示范工作,组织专家、种植大户和科技带头人分层次、分季节、分作物广泛开展现场观摩活动,评定筛选出适合当地生产推广的主导品种和后备品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指导种子经营者和使用者合理选用良种。
3.加强标准化种子生产基地建设。优化种子生产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作业机械配套,建设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机械化的种子生产基地,保障供种安全。鼓励和引导种子企业向生产优势区域集中,种子企业通过土地流转、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等方式建立相对集中、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不断扩大良种繁育基地规模。农业建设项目要优先安排在种子生产基地实施。支持在海南、新疆和甘肃等地建立良种繁育基地。种子生产基地要严格落实保护措施,严禁侵占或改变用途。扩大农业保险试点种类和范围,积极开展农作物种子生产保险试点,把种子生产基地和品种示范基地纳入保险试点,建立政府支持、企业参与、商业化运作的种子生产风险分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