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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实加强领导,提供组织保障
加强领导是做好综治工作的组织保障和前提。为加强对综治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的加强,为做好我局的综治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根据2012年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结合价格工作职能,我局明确了全年综治工作目标——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干部职工无上访、无斗殴、无赌博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车辆、大院安全等管理,不发生不安全事故;发挥好职能作用,提升价格服务水平;做好价格投诉举报工作,有效化解不稳定因素。并将上述综治工作目标分解到各分管领导和科室,做到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实行了综治工作责任制,局长为我局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副职领导局长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负责,一级抓一级,以及向一级负责,做到综治工作领导抓,具体工作常年有人管。
三、强化内部管理,抓好治安防范
一是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市物价局勤政廉洁制度》、《市物价局首问负责制度》、《市物价局一次性告知制度》、《市物价局责任追究制度》、《市物价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机关管理规章制度,夯实了综治内部管理基础;同时,强化了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坚强督促检查,做到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强了对全局干部职工综合治理教育,提升了干部职工的综治意识,提高了做好综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组织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与了3月21日在古楼广场举行的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和谐平安建设”为主题的中心城区和谐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日活动,以办公会、全局干部大会等形式,进行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在内的普法宣传与法制教育。
四、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社会稳定
围绕民生价格权益,加强市场价格调控,多管齐下,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促进了社会稳定。
五、严格价费管理,优化价费服务
规范行政审批,提速行政效能。一是进厅办理行政事项。商品价格及服务价格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审批、收费年度审验、价格认证等价格行政办理事项全部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二是缩短事项办理时限。对现行价格和收费行政审批办结时限进行了认真梳理,按照“行政审批时间在现有承诺的时限基础上至少缩减30%”的目标任务,对承诺办理时限进行了再次调整缩短,如,收费许可证核发、换证由法定和现行的7天缩减为2天,价格认证办理由法定和现行的15天缩短为10天,所有价格行政办理事项重新承诺的办理时限整体上比现行办理时限缩短了40.68%。三是优化价费行政办理。实行价格及收费行政事项办理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公开办事程序规范,开展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各县市区物价局也按照当地政府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价格行政审批,提高了价格行政效能。
强化价费监管,规范价格行为。一是开展收费审验。从3月上旬开始到6月底,历时3个月,全市开展对所有897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上年度收费行为的审验,审验收费总额153482.81万元,发现违规收费立即纠正,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二是开展专项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涉农价费、涉企收费和中介机构收费专项检查。如,从3月中旬开始的惠农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全市共组织25个检查组,对包括工商、质监、公安、交警等在内的120多个涉农收费部门和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出违纪金额324.00万余元。三是开展市场检查。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日市场价格检查,检查的重点是猪肉、食用油、交通运输、旅游景点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价格,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据统计,1-10月,全市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32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680.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