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一、活动时间 5月12日为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日,5月7-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周。 二、活动内容 全区防灾减灾日工作重点开展七个一活动: (一)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一周宣传 牵头单位:区新闻社、区广电传媒集团。 参与单位:区政府应急办、区国房局(地震局
一、活动时间
5月12日为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日,5月7-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周。
二、活动内容
全区防灾减灾日工作重点开展“七个一”活动:
(一)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一周宣传
牵头单位:区新闻社、区广电传媒集团。
参与单位:区政府应急办、区国房局(地震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气象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等相关部门。
(二)开展一次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知识街头宣传活动
5月11日,在**体育馆、渝西广场分两个组开展街头宣传,集中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防洪法》、《气象法》、《森林防火条例》、《道路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制作有关展板。
牵头单位:区政府应急办
参加单位:区安监局、区国房局(地震局)、区水务局、区气象局、区林业局、区卫生局、区交通局、区公安交警支队、区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
(三)开展一次防灾减灾应急演练
1、5月12日,集中开展地震灾害应急疏散演练,动员城区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公共聚集场所管理单位开展人员紧急疏散演练。
牵头部门:区国房局(地震局)
参与部门:区级各部门(特别是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党政机关办公场所物业管理部门),三个街道办事处。
2、5月12日,在永荣镇永荣中学开展一次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快速集结演练,重点检验区级相关部门和应急队伍快速应急反应能力。
牵头单位:区国房局(地震局)
参与单位:区政府应急办、区人武部、区教委、区公安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交通局、区民政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永荣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单位。
3、5月7-13日,组织开展森林火灾扑救、防汛抗洪、地质灾害救援疏散等专项演练。
牵头部门: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国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举行一场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知识专题报告会
5月8日左右,邀请市级防灾减灾专家来永作防灾减灾专场报告会。
牵头单位:区政府应急办、区国房局(地震局)、区气象局
参加人员:区级相关领导;各镇街行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应急办主任;区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
(五)开展一次防灾减灾知识“四进”活动
5月7-13日,在全区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制作标语板报、举行讲座、进村入户宣教等形式,广泛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
1、进校园活动。开展学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如主题班会、安全教育课程、演讲征文、签名等,组织气象、地震、消防等专家到学校开展科普专题讲座。
牵头单位:区教委
参加单位:区气象局、区国房局(地震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各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含职业院校)。
2、进企业活动。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百日安全督查落实专项行动”工作,深入查找灾害风险隐患和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制订落实整改方案,加强企业一线员工安全知识教育,提高防灾救灾意识和能力。
牵头单位:区安监局
配合单位:区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重点是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进社区活动。按照《**市民政局、**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减灾示范社区”标准(暂行)的通知》(渝民发〔2009〕33号)文件,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将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到社区和广大市民。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配合单位:区政府应急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进农村活动。结合国土房管工作,开展防灾减灾大巡查活动和地震、地质灾害防范知识宣教活动;组织专业人员深入洪灾易发区、群众受危区开展防汛抗灾知识宣传教育;对林区、林缘群众进行森林山火防范、扑救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区级农技专家深入镇村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指导。
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国房局(地震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农委等部门
(六)成立一支青年应急志愿者服务队
结合5.4青年节活动,发动和号召全区广大共青团员、青年志愿者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志愿者服务队,成立一支200左右的青年应急志愿者服务队,并举行成立仪式。
牵头单位:区团委
配合单位:区政府应急办、区教委、区妇联、区总工会、大中专院校等有关单位。
(七)开展一次募捐活动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区卫生局、区红十字会
配合单位:区级各部门、各镇街、各社会单位、广大市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有利于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有利于广泛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有利于深入推进各级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把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办、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区防灾减灾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德宽为组长,副区长王建华为副组长,区级相关牵头部门、配合参与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区政府应急办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项工作。相关活动的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参与配合单位,抓紧制订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专人,落实经费,提前准备好现场布置、宣传资料等,方案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逐项抓好落实。区政府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活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制订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活动方案,抓紧抓好抓落实。
(三)营造氛围,扩大影响。新闻媒体单位要主动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工作,确保“防灾减灾日”活动宣传报道有力有序开展,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制度化、常态化。要创新活动形式,组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防灾减灾活动。要面向城乡基层,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在活动中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避险自救和互救的基本技能,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局面。同时,以“防灾减灾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防灾减灾业务培训,并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多发易发灾害风险,针对监测预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应急保障、医疗防疫等重点环节,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广泛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切实增强干部群众防灾减灾能力。
(四)强化措施,确保安全。本次活动中,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特别是应急疏散演练、公共场所大型活动,稍有不慎极易引发事故。因此,各项活动牵头组织部门要慎密思考、周密安排,严格执行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有序组织实施,务必确定各项活动安全,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在“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中,各部门各单位要注意收集保存影像资料。活动结束后,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经验成果,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5月25日前报区政府应急办,电话:,传真:,Email:。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