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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请假制度

发布人: 谜语网 发布时间:2015-10-01 字体: | | 打印文章

推荐阅读: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请假程序 第二条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请假程序

第二条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

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标准

第六条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

第四章

请假规定

第七条

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第九条

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

第十条

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第十一条

假期计算。

1.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

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条

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可以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条

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常务会议批准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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