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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当前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审计结果,上级领导、人事管理部门、被审单位、离任者和接任者极为关注。因此,要搞好企业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必须要严细认真作好各项审计 实施工作,才能达到审计目的。
一、确定审计依据
根据集团公司人事部门委托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工业企业财务制度》、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以及被审计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离任者任期内经营考核指标等进行。
二、确定审计重点
三、审计实施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任期责任目标的审计
1.任期内各年度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审查影响经济指标升降的主要原因及分析。
(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主要是审查任期内各年度预算管理情况;预算收入编制、预算收入实现情况、预算支出编制、预算支出控制情况及利润等。
(三)内控制度审计
1.审查内控制度健全性。核实内控制度的种类、范围和结构,评价其内容是否完整、全面,结构是否科学合理。
2.审查内控制度适应性。重点审查内控制度是否符合各项财经法规及集团公司有关政策规定,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内控制度能否维护本单位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正确性以及财务收支的合法性。
3.审查内控制度效益性。重点是核实内控制度是否真正得到落实,是否改善内部管理、堵塞漏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主要审查预算管理、财务收支、资金管理、物资供应(产、购、销)、工程项目建设及承包(包括国外)、经济责任、经济合同、投资决策等情况。
4.测试与评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性、符合性及有效性。主要是通过相关审计,对发现的问题,从分析入手进行内控制度的有效性评价。
(四)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真实性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审计
1.资产审计。
(1)货币资金重点审查库存现金与账面数是否相符,现金管理及收付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银行存款是否真实存在,有无长期未达账项; 其他货币资金是否真实、合规,并账实相符。
(2)短期投资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实有余额和账簿记录相符,有无随意对外拆借资金和资金难以收回现象。
(3)应收票据贴现及业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4)各类应收款项增减变动记录是否完整,期末余额是否正确,有无利用应收款调节损益现象,有无不良债权,有无虚挂应收款项,是否建立坏账审批制度,坏账的确认是否符合规定,提取比例是否正确,坏账收回是否入账。
(5)存货入账计价是否合理正确,采用的计价方法前后是否一致、账实相符,并对实物进行抽查审计,存货的盘盈、盘亏、毁损是否按规定处理,并计入当期损益,有无挂账不摊或多摊、少摊,形成潜盈潜亏现象。
(6)待摊费用核算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摊销不当问题。
(7)长期投资是否真实存在,实物投资是否经过资产评估,有无投资决策失误,投资收益是否如数返回,有哪些投资无法收回,有哪些已造成损失。兴办多种经营企业经营决策是否健全有效。
(8)固定资产是否真实存在,计价是否正确,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是否符合规定,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废清理是否按规定处理,有无挂账不处理现象。
(9)在建工程是否真实存在,有无挤占或漏计工程成本。已投用工程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和移交手续,移交前的在建工程贷款利息是否计入工程成本,有无和财务费用混淆。有无长期在建和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问题。
(10)无形资产计价是否正确,是否如期摊销。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是否正确。
2.负债审计。
(1)短期借款、应付票据核算是否规范。
(2)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及其他应付款的形成和使用是否合法合理,发生的偿还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有无隐瞒调节收入现象,期末账面余额是否正确,对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定无法支付的债务,是否按规定计入营业外收入。
(3)工资总额计提和计算是否正确,分配是否合规。
(4)应付福利费的计提、核算是否正确,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期末账面余额是否真实。
(5)预提费用计提、核销记录是否完整,计提依据充分正确,账面余额真实,有无人为调节当期损益的行为。
(6)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其他长期负债的形成是否合法、合理、负债数额是否适度,使用是否有效,期末余额是否正确。
(7)或有负债。重点审查单位有无对外资金担保情况,是否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有无被银行划走的资金,有无因被担保单位无力偿还贷款可能形成的或有负债。
3.权益审计。
主要审查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的真实性、合法性,重点审查利润分配是否正确、合规、合法。
(五)损益审计
1.收入审计。
(1)企业是否遵循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合理确认收入,计价是否合理,并将已实现的收入及时入账,有无虚报和隐瞒收入现象。
(2)各项投资收益、劳务收入是否按规定全部入账,核算是否合规、正确,有无不按规定入账、挂账、转移投资收益,以及滞收或故意少收等损害本企业利益的行为。
(3)营业外收入是否真实、合规、合法,核算正确。
(4)其他各项收入是否按规定入账核算,有无隐瞒、转移、截留收入,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等问题。
2.成本费用审计。
(1)各种成本结转方法是否正确,是否坚持一贯性原则,有无多转或少转成本,调节利润现象。
(2)存货的结转是否坚持按规定办法结转,年度内保持一致。
(3)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支出是否遵循国家有关规定,特别要注意财务费用的效益性,有无贷款不当造成财务费用的流失。经营费用是否真实,有无人为不按规定列支现象。
(4)营业外支出是否真实、合规,核算是否正确,有无随意增设项目、扩大支出等问题。
3.利润审计。
(1)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形成的利润总额是否真实合法,计算正确,记录完整。
(2)重点核实有无潜亏。
四、审计评价
在以上审计核实后,对离任者的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逐一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应掌握以下几点:
1.各项经济指标完成和实现情况。
2.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情况。
3.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4.遵守财经法规情况。
5.内控的建立、执行和财务管理情况。
6.重大经营活动(外投外借、对外担保)的民主决策、科学性情况。
7.对离任者在任职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离任者应负的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以及是否可以解除其经济责任做出评价并提出意见。
8.其他情况。
五、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进驻被审单位,应先听取离任者的任职期间的述职报告。在审计实施期间,结合离任者任职期间的述职报告与被审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听取各方面意见。
2.审计即将结束时,形成审计报告交换意见稿,并同被审单位离任和接任者、有关领导、部门负责人进行交换意见。审计报告交换意见稿同意后,由离任和接任者签字。
3.审计方案实施过程中,要始终贯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审计原则,要重事实、重证据。
4.审计中,对审计出的问题定性要准确,措词要恰当,语言要精练。对问题定性吃不准时,提交审计组集体讨论、确定。
5.审计中若发现重大问题,审计组长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和部门请示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