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摘 要:我国水污染领域的社会不公主要表现为:⑴上游企业、居民等排污,下游地区居民、政府等承担水污染的后果;⑵城市将河流当作排污通道导致农村环境致病社区化;⑶严重的水污染导致水资源与环境代际分配不公。这些环境不公成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障碍。 论文
摘 要:我国水污染领域的社会不公主要表现为:⑴上游企业、居民等排污,下游地区居民、政府等承担水污染的后果;⑵城市将河流当作排污通道导致农村环境致病社区化;⑶严重的水污染导致水资源与环境代际分配不公。这些环境不公成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障碍。 论文关键词:水污染 环境正义 环境不公问题在中国主要表现为:国际层面上的发达国家对我国的污染密集产业转移、有害产品销售及“洋垃圾”走私;城市向农村的污染转移;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之间的环境正义问题和代际之间的环境不公。[①]目前中国关于环境正义的研究,大都关注整体环境利益与责任在不同人群、不同地区之间的分配。而较少探索某一领域环境利益与责任分配的不公问题。陈阿江教授曾从和谐社会建设的宏观视角把人水关系划分为“人水不谐”与“人水和谐”两种理想类型。“在‘人水不谐’型里,人与水环境的互动呈恶性循环:水污染导致居民患病,影响经济发展,诱发贫困;随着污染危害的加深,出现人口迁移,进而加剧社会分化与社会不平等等次生社会问题。‘人水和谐’型为人与水互动的良性循环: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下发展生产,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为保护环境提供了动力,也为社会发展提供经济基础。重视当代中国的现代性特征及生态知识,是实现由‘人水不谐’ 向‘人水和谐’ 转型的认知前提。” “人水不谐”是对环境不公的高度概括,“人水和谐”是环境公平实现后的理想状态。本文将进一步探讨水污染领域的环境不公问题。 一、环境不公问题在水污染领域的表现 别涛曾用“南方有水皆污,北方有河皆干”描述我国水污染和水危机的现状。 长期以来的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的经济增长模式使我们在经济繁荣的同时,付出了高昂的环境代价,这其中也包括了由于水污染而导致的各种环境事件的爆发和社会矛盾的激化。通过表-1,我们可以看出,水污染在历年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中所占的比例都很高,虽然除2006年以外,这个比例在降低,但是在各种环境污染事故中,水污染发生的概率却一直排在首位。水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水体使用功能下降甚至丧失,不仅加剧了我国北方地区和城市的缺水问题,还使南方相对多水的地区和城市形成了“水质型”缺水。水污染不但是我国面临的最主要的环境问题之一,也是影响社会正义实现的“社会问题”。 表-1:2001—2007年全国水污染在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中所占的比例(制表人:张彦)[②] 年份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次数(次) 1842 1921 1843 1441 1406 842 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