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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联合国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闭幕,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在此背景下,发达国家从自身比较优势及国家利益出发,正寻求以征收“碳关税”的形式来改变目前全球的气候变暖及减排问题。与欧洲、日本、美国等相比,我国在绿色经济与低碳经济领域并不占有技术优势,出口产品大多为低端产品,碳含量相对较高。那么一旦各国都开始借“绿色”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开始征收“碳关税”, 这必将对我国绝大多数工业制成品出口造成严重打击,大幅提高其出口成本。 一、发达国家征收碳关税背后的玄机 所谓“碳关税”,是指对进口的排放密集型产品,如铝、钢铁、水泥和一些化工产品,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发达国家认为该类产品生产过程“牺牲”了共同环境,因此要向其征收补偿税款。 2009年6月底,美国国会众议院投票通过的《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第一次提出了“碳关税”相关条款。根据这一条款,如果美国没有加入相关国际多边协议,自2020年起,美国总统将获权对来自未采取措施减排温室气体国家的钢铁、水泥、玻璃和纸张等进口产品采取“边境调节”措施,即可以对这些产品征收“碳关税”。 在此之后,法国在2009年11月24日的欧盟成员国环境部长非正式会议上,不顾其他欧盟成员国的反对,单方面提出,从2010年开始对从那些在环保立法方面不及欧盟严格的国家进口的产品征收“碳关税”。根据法国总统萨科齐的提议,向外国进口商品征收的“碳关税”税率将为每排放一吨二氧化碳征收17欧元,此后还将逐步递增。 “欧盟应该考虑对没有采取减排手段国家出口到欧盟的商品征税。”作为欧盟的主要智囊机构,欧洲政策研究中心在2009年12月底的最新报告中这样建言。该智库能源气候项目负责人伊恩霍夫(ChristianEgenhofer)表示:“如果启动碳关税,那么可以帮助欧盟在未来的气候变化谈判中获得主导地位。” 业内有关专家认为,“碳关税”不仅违反了WTO的基本规则,也违背了《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领域“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这一责任就是发达国家应承担更大的责任。按照更大的责任来衡量,“碳关税”是与之相违背的,这严重损害了发展中国家利益。此举只会扰乱国际贸易秩序,引发贸易战。那么,一些发达国家为何要推动征收“碳关税”呢? 分析人士指出,“碳关税”的提出,目的是发达国家凭借其在新能源技术及产品方面的优势,选择将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率部分转移至新兴经济体。发达国家一方面从中补偿自身在此次金融危机中的损失,另一方面借机完成对碳排放产业的革命,从而成为全球这一产业的绝对上游,成为产业主导者、规则缔造者、定价权控制者。在此过程中,新兴经济体只能通过技术引进、准入规则、低水平复制,接受发达国家的游戏规则。 事实上,发达国家已经围绕“碳”这一关键词构筑了新的经济秩序。欧美国家现已基本建立起了碳资本与碳金融体系,基本上完成了立法(制度体系建立)、政策体系建立、交易体系建立、市场扩张、优势竞争的过程和程序。 世界银行高级副行长兼首席经济学家林毅夫表示,发达国家经济中制造业所占的比重低,主要以服务业为主,而服务业对能源的需求少,排放也比较少;而发展中国家的比较优势是农业和制造业,经济当中出口的比重较大;所以推行“碳关税”,对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发展相对不利。 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苏伟说:“如果发达国家实行碳关税,会引起贸易战,中国反对借口应对气候变化,实施任何情况下的贸易保护。一旦采取这样的措施,我国只有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来应对,那么就会引起贸易战,这对世界经济整体的发展以及国际贸易的发展非常不利,我们不希望看到这样的情况出现。” 因此,针对近来个别国家拟制定包含“碳关税”条款的法案,以环境保护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中国对此坚决反对。 二、“碳关税”将成为阻击“中国制造”的利器 有专家认为,一旦发达国家启动“碳关税”,中国将首当其冲:中国出口产品大多仍为低端产品,生产中的碳排放相对较高。 根据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如果“碳关税”全面实施,在国际市场上,“中国制造”可能将面临平均26%的关税,出口量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