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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事务局2011年工作总结

发布人: 谜语网 发布时间:2015-07-02 字体: | |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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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局立足本职,着眼全局,扎实工作,持续保持了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局面,农村扶贫、信息报送等10多项工作被省市有关部门评为先进。今年9月,成都市人民政府再次荣获了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实现安保维稳总目标

2011年,我局全力投入春节、国庆节和“西博会”等重要时期的维稳工作。

1、落实维稳任务。不断完善全局维稳责任制和民族宗教领域应急方案,明确“谁牵头,谁排查,谁负责”,加强支部领导,周密部署,严明纪律,为安保维稳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2、把握维稳重点。严防“三股势力”破坏滋事,重在纠正“四拒”问题,及时化解涉及少数民族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引导宗教界爱国爱教,把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暴力行为等纳入讲经内容;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打击非法传教活动。

3、坚持维稳排查。动员6个民族宗教团体、20个区(市)县民宗局力量,对全市180余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多次“篦疏式”排查,联系藏区县级驻蓉办事处,数次专访三州在双流、都江堰、郫县等地干休所,走访民族宗教界代表120余人次,抓实抓细维稳工作。

4、强化机制建设。一是发挥“一市三州” 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二是发挥宗教三级网络管理机制作用;三是发挥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和制止非法传教工作协作联动制度。

5、灵通维稳信息。积极参与市安保指挥部联动值班。召开“一市三州”联席会议。召开民族宗教界工作座谈会,发挥代表人士桥梁作用。

6、加强维稳值班。实行重点部位领导带班、重要时段每日情况“零”报告制度,指导寺观教堂加强教职人员值班力量和场所巡查,提高了维稳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二、以促进民族团结为己任,开启两个共同新篇章

2011年,我们始终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决贯彻国办发〔2011〕33号、中办发〔2011〕34号文件精神,推动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1、全面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我们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 8月底支部全市7家主要媒体记者深入一线采访报道城市民族工作,先后采编各类图片300余幅,刊登新闻稿件20期,播出新闻14期。11月再次对民族工作进行了2天集中报道。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竞赛,参赛群众5万余名。全年支部满蒙、康巴、长青、夕阳红等艺术团进行民族团结文艺社区演出60余场。做好民族团结上宣工作,“蓉城唱响和谐之歌”等3篇文章被《中国民族报》采用,四川《民族》杂志以“我们都是一家人”为题对全市民族工作做了较大篇幅报道。

2、全力培养民族团结四个抓手。一抓武侯区三级网络建设,推动“三办一校”、倡导城市文明建设,推动社区民族工作深入开展;二抓锦江区民族团结教育,积极协调社会慈善资金,为20名来自藏区的贫困学生提供每年1500元资助;三抓郫县民族贸易发展,在少数民族商家中培养和发展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代表;四抓双流县外来少数民族党支部服务管理工作,帮助甘孜州驻双流县老年协会成立党支部,组建了“民族团结工作联络小组”。

3、不断创新城市民族工作机制。为加强沟通联系,我们不断完善“一市三州”驻蓉办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以甘孜、阿坝、凉山三州驻蓉办为基础,将范围延伸到外出人员较多的黑水、小金、若尔盖、阿坝等32个县级政府驻蓉办、三州民委、宗教局以及三州维稳办等单位,在参与中药材市场、五块石及其周边地区以及火车北站等地的综合整治工作中,该机制发挥了作用。

4、努力发展民族经济服务城乡统筹。在推进城乡统筹中,我们依托民族企业发展民族特色经济。全市已有一定规模的民族商品生产企业42家,年产值达13.5亿元,已初步建成了四个生产基地和工业园区:一是郫县安德镇民族贸易市场及民族工业园区,已成为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用品集散地和物资采供基地;二是青白江回族食品用品生产基地,取得了回族群众人均经济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良好业绩;三是青白江清真生态种植养殖基地,填补了西南地区清真肉食和蔬菜生产产业化的空白;四是邛崃―大邑民族用品生产基地,已展示出农工商协调发展的雏形。这四个基地和园区,成为了继续推进民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龙头和重要标志。

5、配合做好“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工作。今年我局率武侯、锦江、新都、双流、郫县、蒲江等10余个区(市)县民宗局积极做好“9+3”工作,参与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管理联席会议等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问题。武侯、新都、都江堰等地民宗局积极配合处理了数起藏汉学生的矛盾纠纷。蒲江民宗局 “五心”并举,促进不同民族学生和睦相处。支部专家学者前往五城区、郫县、彭州等地学校宣讲民族政策20余场,受训4000余人次,推进了民族团结和谐校园建设。

三、以加强依法管理为核心,推动宗教工作上水平

2011年,我们坚决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1、重视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一是配合

支部部门做好干部培训改革,将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纳入市委党校党政领导干部必修课,我局“一把手”还在远程教育网带头宣讲宗教政策理论;二是狠抓宗教工作干部队伍政策法规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依托社会主义学院对50余名宗教界代表人士特别是新一代中青年代表人士进行了培训;四是依托青城山道教学院、空林佛学院等宗教院校,培养宗教界后备人才。一年来,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宗教团体工作人员共70余期300余人次参加了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以及省市党校的学习培训,宗教界举办各类培训班48期,培训人数达3800余人(次)。

2、狠抓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指导修改协会章程和寺观教堂管理办法,强化教务、财务制度建设。理顺了宗教团体人员管理关系,为实现工作人员进出有序、规范管理、作用发挥争取了政策支持。越来越多的宗教活动场所做到了重大事项民主协商、科学规划和集体决定。推进《民间非营利支部会计制度》工作成效明显。

3、全面深化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按照国宗局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有关精神,我们把政策教育、社会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等内容纳入创建活动中,细化创建标准,推进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年初与8个市直管宗教活动场所签订了《综合治理责任书》,更换消防器材100余套。11月中旬,邀请市防火委为重点寺观教堂相关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推进和谐场所建设为灾后重建打基础”一文被《中国宗教》杂志采用。

4、积极引导宗教界拓展“三服务”功能。一是号召我市五大宗教团体和宗教界向台湾“8.8”风灾地区捐款40余万元;二是动员广大信众参与助残、助学等社会慈善活动,年内定向捐助困难学生10余万元,资助患病儿童3.6万元;三是积极引导全市民族宗教界参与农村扶贫工作,帮助修建崇州市红旗村环山渠引水工程;四是指导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送医送药,坚持每月一次到农村义诊。全年5次义诊共1000余人次,免费发放药品价值3万余元;五是支部市佛教界春节捐款10万元慰问300户贫困户。

5、加大抵御境内外利用宗教渗透工作力度。认真贯彻中央、建立了“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10个市级部门组成的“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制止非法传教工作协作联动制度”。

四、以灾后恢复重建为契机,打造寺观教堂显亮点

按照市委、市政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整合资源,力筹资金,继续采取“一帮一”、“多帮一”模式,完成了宗教场所灾后重建总量的85%,完成“成都抗震救灾志”民族宗教篇编写任务。

1、注重规划奋力推进重点宗教场所重建工程。多方筹资685万元,完成了都江堰普照寺恢复重建工程;完成了都江堰基督教堂、彭州马桑坝天主堂的灾后重建;年底完成了邛崃宝林天主堂的重建工作;崇州古寺被列入北部崇州创4a级景区整体规划,确保了古寺主体工程在今年底前完工;彭州阳平观年内筹资500余万元,完成了老君殿和素餐厅恢复重建。彭州三味禅林恢复重建已于11月16日全部完工并举行了开光仪式;都江堰清真寺30万元捐款已到位;及时拨付2万元用于大邑千圆道观泥石流灾害维修整治;新都宝光寺舍利宝塔投入20余万元完成了一期维修工程;青城山道观群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由澳门基金会捐资1.79亿元援建,现已完成了11处受灾道观一期工程,年底前启动老君阁等道观主体工程;由中央财政安排的1.2亿元资金用于二王庙、伏龙观等文物修复,已投入9000万元,目前正由相关各方抓紧推进。

2、加快民族宗教界受灾房屋维修加固及搬迁工作。在市领导关怀下,中央财政和市财政共调剂的680余万恢复重建资金已全部用于467户共18890.81平方米的民族宗教界受灾房屋维修加固,年前已启动全部主体工程的维修任务。此外,另有三处的81户共2178.8平方米d级危房搬迁工作全面展开。

3、重点打造一批宗教场所建设项目。加快推进顺城街基督教堂的建设进度,春节前完成教堂内外墙装修;配合做好大慈寺扩建项目,协助调整建筑风格设计思路;规范管理昭觉寺僧人僚房建设工程;协助做好铁像寺、近慈精舍的建设项目实施;加快道源圣城、雾中山与回龙沟佛教文化旅游区建设进度。

五、以坚持依法行政为主导,深化规服工作出实招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理念,全身心做好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1、协调处理宗教房产遗留问题。支部专家对我市6个民族宗教团体涉及548户租住户的危房进行安全鉴定,完成了其中467户加固维修工程预算控制编制及市政府项目评审中心的评审,为完成灾后危房维修加固、解决宗教团体实际困难打下了基础。

2、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我们从财务科目设置、归类、核算等方面,帮助全市民族宗教团体和重点寺观教堂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把《民间非营利支部会计制度》执行落到实处。同时,顺利完成了6个全市性民族宗教团体和8个市直管宗教活动场所的年度财务检查和审计。

3、真心帮扶发展民族企业。协调落实民族特需商品定点企业流动资金优惠贷款和技改贴息政策;申报少数民族发展金;争取保留清真牛羊肉供应点专项补贴;开展清真企业负责人法规培训;支部我市14家民族企业参加了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穆斯林用品展览会,达成交易额1100万元,意向合作4500万元,提升了我市清真企业的整体形象。

4、切实发挥服务保障和指导作用。全局干部职工每逢重大节假日主动前往寺观教堂蹲点督导,确保了宗教界传戒法会、纪念法会、传统节庆等宗教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补助道协5万元制作完成道教文化宣传纪录片。挖掘整理宗教文化,《隆莲法师文集》等一批宗教文化书籍的出版发行工作已列入市委宣传部文化事业立项项目。完成了“灾后成都道教文化展示体系研究”软科学立项和项目经费申请工作。

5、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全年共

调处涉及少数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70余起,接访群众820余人次,涉及金额6100余万元;查处2起清真食品生产违规问题;调处涉及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21件,涉及人员900余人次。

六、以提升综合素质为目标,加强队伍建设见成效

1、加强班子建设,不断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了述职述廉、民主测评、民主生活会等活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1―2012年工作规划》,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全年班子成员参加国家部委高层次培训3人次,参加市管干部“创新思维月论坛”7期21人次,参加市委党校各类专题培训49人次。

2、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支部学习,及时动员部署,开展摸底调研,召开专题分析会,建立网上学习专栏,主要领导作辅导报告2次,培训党员275人次,开展问卷调查2次,发放征求意见表42份,召开意见征求会13次,走访服务对象300余人次,收集建议21条,形成调研报告12篇,被市委《学习专报》采用11篇,为民办实事12件,惠及群众700余人次,保质保量完成了“规定动作”,机关作风建设得到加强。

3、转化学习成果,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狠抓崇州市红旗村对口扶贫工作。先后15次进村入户开展农村扶贫。争取民族宗教界力量筹措扶贫资金20余万元。2次支部民族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到帮扶村走访慰问和调研,慰问贫困户2万余元。3年定向帮助3名贫困学生5.4万元。完成一期1500米长的环山渠引水工程。免费帮助3户贫困户种植食用菌。落实1名驻村干部。全年扶贫村人均增收超过全市农民增收的4%;同时,全面规范文殊院、青羊宫、昭觉寺、大慈寺绿地建设行为,共整治绿化带750余平方米,没有发生侵占绿地问题。

4、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行政审批。开展“成都面对面”政风行风活动。完成了纪检监察部门对我局工作巡查任务。配合开展了创建全国法制城市活动。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开办网上审批事项。全年共受理民族成份更改387人次,办理升学加分证明230人次,接受咨询2800余人次,网上接访9件,落实省、市主要领导批示件17件、市分管领导批示件60件,办结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8件。完成了全市32家清真食品生产企业的免费年检年审工作。完成接待中央国家部委、全国各地民宗部门领导来我市考察调研23批次。认真做好机关党建、机要、保密、老干部等工作,保障作用明显。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主要是:工作的计划性、时效性有待加强,民族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还要进一步加强,抵御境外利用宗教渗透的任务十分艰巨,受灾宗教场所重建经费短缺,全面提升的格局尚待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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