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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发布人: 谜语网 发布时间:2015-07-02 字体: | |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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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落实“四五”普法规划,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区教育局“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四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区教育局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区普法办的直接领导下,在市教育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青发[2002]15号)确定的工作任务,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战线广大干部、教职工、学生的法律素质,有力推进了全区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进程,促进了我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我局执行“四五”普法工作目标的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教育

根据全区“四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区的工作目标,我局认真制定了教育系统的“四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强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教育系统目前有中小学、幼儿园、成人中专等学校共21所,二级单位7个,其中,省级示范高中1所,一般高中1所,职高1所,初级中学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小学8所,幼儿园3所,成人中专1所。我局每年专门召开1次教育系统“四五”普法工作部署会,对学校(园)“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将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目标,并要求各学校(园)年末按时报送普法工作进度表和工作总结,全区教育系统的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通过学习、宣传和集中培训,广大干部师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在“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宣传教育工作中,我们突出了以下重点:

一是注重法制教育队伍建设。我局成立了以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完善和严格执行了机关学法、用法制度,建立了“四五”普法教员队伍。区属21所学校(园)聘请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监督员,各中小学(园)的领导亲自挂帅,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了以书记校长为龙头,以政教处、大队部为主体,以班主任、政治(思想品德)教师为骨干,以党、团、队组织为依托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我局加强了与公、检、法部门的联系,在专职法制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下,根据全区及教育系统的宣传重点,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及时宣传报道依法治理的典型经验,促进了法制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各学校根据区教育系统的四五普法规划制定了“四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将“四五”普法工作纳入德育工作和学校教学计划,并充分发挥校广播室、电视台、网络、校报、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力求使广大师生都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对本部门好的做法积极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予以推广,如2006年初,我局在“??教育信息网”上开辟普法教育宣传网页,及时发布当前的法制教育信息,并与武汉青少年维权网链接,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好评。

三是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局机关坚持党组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在副处以上干部中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和举办法制讲座,确保党组中心学习组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全局副处以上干部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核,参考率100%,优秀面100%。在科级干部以下机关工作人员中,有计划、有重点的部署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任务,重点围绕《宪法修正案》、《教育法》、《行政许可法》、《民办教育促进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武汉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以及《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国家公务员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采取做试卷、听讲座、看录像、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大对机关工作人员和中小学教师的法制教育培训。每年积极组织局机关执法、普法人员参加市、区组织的各级各类法制学习及讲座。

2002年我局举办了新《工会法》学习班五期,共培训工会主席和工会骨干145人次;组织全系统财会人员参加《会计法》培训学习60余人次,全面完成了全系统《会计法》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特别是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职务提高培训工作中,我们将师德教育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纳入必修的培训内容,全年小学、幼儿园

教师参加《教育法学基捶学习培训,考试人数486人,全市统考合格率100%,优秀率70%;中学教师参加《教育法学概论》学习、培训考试人数687人,全市统考合格率100%,优秀率68%。

2006年组织机关及二级单位的干部26人参加了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均取得教育行政执法合格证;组织教育干部123人参加了市教育局举办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培训班。组织全系统的干部教师进行了“走进WTO法律知识”培训,参加人数1100余人,考试优秀率75%,合格率100%.

2006年抗“非典”时期,由于我局宣传教育、预防、应急措施到位,确保了区属中小学校防治“非典”工作的圆满完成,被评为区防治“非典”工作先进集体;

教育局还成立了学法工作专班,每年在系统内举办1次由学校(园)党政负责人参加的专题法律知识讲座,邀请专家学者讲课,年末进行一次教育干部法律知识测试,教育干部的依法治教能力得到了明显增强。

为提高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局每年在培训经费中列出专项普法教育经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在所属单位开展多层次法律知识竞赛、征文评癣演讲比赛及法制宣传日等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活动。各学校也大力开展“一月一法”学法活动,特别是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以中心组学习为引领,重点抓好周四教职工大会、周一国旗下讲话、晨会、周五班会等时段的集中学法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氛围。据不完全统计,几年来我局共投入普法经费5.16万元,各校共开辟法制宣传阵地296个,进行法制讲座157次,举办法制宣传橱窗156期,观看话剧、电影、录像168次,上法制宣讲课750余节,下发教师法治教育读本1500余册,干部法律知识读本1300余册,有力推动了我区教育系统的普法工作。

二、明确职责,规范行为,全面推行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制定和完善了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推进机关各部门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区教育局根据《武汉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和自身职能特点,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将教育行政执法方面的一系列文件制度汇编成册,并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专用考核目标体系,将教育局的法定职责层层分解量化到各科室,成立了实施行政执法责任领导小组,使机关工作人员的言行都在依法行政的许可范围内,各科室负责同志层层抓落实,较好落实了工作责任制。

二是强化监督,确保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按章执法是实施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为促进教育行政人员恪尽职守,公正执法,我局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考核,重点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履行法定职责及其互相配合情况等等。在考核过程中严格执行考核奖惩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以减少和杜绝执法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切实防止滥用职权。我局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以来,没有发生一起违法执法事件,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行政执法的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如2006年我局协同区民政局依法取缔了11所无证简易学校,无一起暴力抗法、聚众闹事发生,被市人大领导称为依法行政的典范。

三是积极推行公示制度,切实增强政务校务的透明度。2007年我局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最后仅剩下8项审批审核事项,制定出了具体的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并予以执行;在干部推荐、职称评定、教职工评先以及人事管理等热点工作中,坚持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收费工作方面,几年来在每学期开学前,要求各学校通过收费公示牌向社会公布各年级的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在开学前后和学期末,教育局派出检查组到各校督查,此举坚决制止了“三乱”行为;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严格按程序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近两年我局受理信访举报111起,回复率100%;2006年,旨在让全区教职工知校情、议校事、参校政的“新风杯”校务公开创建活动,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2007年区教育局参加区总工会组织的工会法知识竞赛荣获第一名。

三、团结协作,普治并举,普法依法治教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随着“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教育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我区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各级教育行政干部和广大教职工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增强了教职工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

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来,我局广泛开展了“树师德,扬师风、铸师魂”活动,举办了“如何认识现代学生”、“科学的师生关系”的理论和实践研讨,邀请了华师大刘华山、涂艳国、湖大的叶显发等知名教授作了《关于怎样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报告。广大教职员工重新认真学习了《宪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教师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依法施教、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教师当中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多了,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少了;热心帮助困难学生的多了,搞有偿家教的少了;加强自身修养的多了,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的少了。

(二)提高了教育行政干部依法管理的水平,学校逐步走上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几年来,我们采取各种措施,系统强化了对教育行政干部的法制教育,绝大多数教育行政干部由过去单纯靠行政手段的领导方式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的领导方式转变。同时,不少学校还聘请了法律顾问,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已成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的时尚。许多学校积极制定学校章程,在教职工中树立守法光荣、违法耻辱的良好风气,对遵章守纪者加以肯定表彰,对违法违纪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坚决煞住各种违反法规的现象,真正使学校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步入依法治校的健康轨道。如48中成为区法制教育工作首批试点单位,红钢城小学等4校被推荐为市依法治校试点单位,49中被推荐为全国依法治校试点单位(全省仅2所)。

(三)加大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工作力度,增强了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

“四五”普法期间,我局把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实现依法治区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建立了法制副校长制度,一校一警制度,积极研究制定法制教育实施方案;区教育局先后和检察院、公安分局、国税局等单位联合发文,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在全区中小学广泛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爱国守法,明礼诚信”、“我是学法小公民”等多个专题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各学校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正常运转。2006年12月全区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中,我局与??交通大队联合,在全区小学生中推广“‘让’字路牌过马路”的经验,在《中国教育报》、《长江日报》、《楚天都市报》及湖北电视台等媒体上进行了报道。由于各学校思想重视,措施扎实,青少年法制教育以及依法治教工作成效明显,全区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减少,我局连续几年被授予“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市交通安全先进单位”、“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单位等荣誉称号”。

(四)净化了教育的内外部环境,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实践证明,抓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不但不会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相反能推动学校各项工作跃上新的台阶。“四五”普法期间,正因为我们持之以恒地抓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各学校守法、护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积极采取各种防范措施,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侵占学校利益、侵犯教师权利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从而优化了学校的外部环境,使学校能够更加集中精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近年来,我区中考成绩稳居全市前列,高考录取人数年年有突破,呈现稳步上升的良好态势。先后有4所学校被评为盛市级示范学校,6所学校被评为市级先进学校,8所学校被授予“市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区教育局也先后被授予“湖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先进单位”(2006年)、“武汉市创新素质实践行先进单位”(2006)、“武汉市校园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06)、“市尊师重教先进集体”(2007年)、“湖北省教育工会先进单位”(2007年)等荣誉称号。

我局“四五”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普法教育工作发展还不平衡,有的学校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重视不够,抓得不力,少数学生法律意识依然比较淡薄,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将继续在上级领导的支持和关心下,按照依法治理的工作目标和要求,进一步理顺思路,狠抓落实,使我局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OO五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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