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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 ] 号)和《 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政发[ ] 号),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结合 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政府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严格依法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进一步推进政府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转转变,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经过五年的努力,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明显成效,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初步形成;各级行政领导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水平明显提高;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程序逐步完善,质量显著提高;行政执法主体及依法行政基本得到规范,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政府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应对突发事件,抵御和抗击各种风险的能力更加增强。行政监督制度继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得到加强,行政违法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理;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程序进一步法定化、规范化,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基本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强化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二、五年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由市政府办牵头负责,进一步修订《 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规范重大决策行为,建立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2、由市政府办组织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调整政府机构设置,依法规范政府的机构设置和职责权限。全面清理规范政府及部门的职责权限,实现政府及部门职能、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建立健全职能协调机制;进一步下放市政府的管理权限,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快县域经济发展。
3、由市财政局负责进一步完善集中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加快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步伐,逐步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形成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机制。
4、由市政府办牵头,会同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中心,制定和完善政务公开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加快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建立政府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1、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方法。建立行政决策论证公开制度,对宏观重大和关系全市居民重大的决策事项应通过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草案等多种形式,扩大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序,进一步完善制定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制度和协调制度。规范性文件必须向社会公布。
2、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制定和落实《 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报市政府备案。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市政府法制办应当依法严格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3、由市政府法制办组织有关部门,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定期评估制度,对与法制、法规、规章相抵触,阻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废止。定期对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汇编。
(三)清理行政执法主体,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
1、由市政府办牵头,会同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2、由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编办、市人事局等部门,清理行政执法主体,依法确定行政执法责任,明确行政执法人员条件。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3、由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人事局、市编办,进一步完善和建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进一步健全工作管理、人员培训、执法协调等相关制度,理顺内外关系。市法制办要加强指导,进一步加大在各县推行城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力度。
4、由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研究建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和本级政府各部门实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并探索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的办法。
5、由市监察局进一步完善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经行政执法评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监督检查方式认定为错案的,对责任人根据过错的大小和态度可依法依纪进行追究。
6、由市政府法制办研究完善有关行政复议程序和工作制度,探索建立解决行政争议的简易程序,完善证据制度,制定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7、由市监察局会同市审计局研究完善相关制度,确保专门监督机关切实履行职责。审计部门要制定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具体办法,逐步做到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监察部门要对有关部门移送处理的事项和案件及时查处和回复,有关部门对监察部门依法提出的监察建议要及时采纳并回复,形成监督合力。
8、由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财政局,研究探索建立国家赔偿程序中的听证、协商和解制度,研究建立对赔偿案件责任人追偿办法。
9、由市监察局牵头,会同市信访局、市政府法制办,完善对群众举报、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提出处理的工作机制,探索拓宽社会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渠道。
10、由市政府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市政府定期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以及市政府工作部门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依法行政情况的具体办法。
(四)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1、由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研究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和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知识培训。对由市人民政府任命的领导干部,逐步实行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2、由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研究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的法律知识以及专门法律知识等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3、由市人事局牵头,会同市政府法制办研究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
4、由市司法局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利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实施五年规划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的领导,逐级抓好本规划的贯彻落实。为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成立 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编办等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
市政府明确的牵头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的责任,明确工作进度,认真组织协调。其他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共同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二)突出重点,制定计划。各级各部门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本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在规定规划时,要以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责任、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错案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等方面为重点,着重制度建设,切实抓出实效。
(三)先行试点,整体推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牵涉面广,内容复杂。各级各部门要以点带面,分类指导。市政府确定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为试点单位,在总结试点单位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广。
(四)加强政府法制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政府法制机构承担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按上级要求设置法制机构,配备讲政治、懂业务的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切实抓好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责任编辑:陈老师 阅读: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