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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组织安排,2005年我主要分管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根据市、县相关文件精神,2005年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现于后:
一、勤学习。系统学习了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和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参加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更加明确了“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道理,提高了实践“三个代表”的自觉性和反腐倡廉、遵规守纪意识,坚定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做清正廉洁的模范、做公正执法的模范的志向,增强了拒腐防变“免疫力”,提升了工作执行力。
二、有、有部署。为了更好的对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年初对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一个明确的,做到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心中有数,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有明确目标。
四、重团结。在日常工作中,能严格要求单位干部职工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并注重用自身形象影响、引导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清白为人;在班子内部能主动团结同志,勤干事,多请示,不越权,不越位,做到了支持不争权,信任不怀疑,尊重不攀比,配合不推诿,补台不拆台,维护了班子的整体形象。
五、守纪律。一年来,我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县委“六不准”要求,严格要求自己,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始终坚持不谋求制度规定以外的特权,没有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贪污贿赂的行为,没有在单位或外单位摊派个人支出,没有谋求特殊照顾和非法利益;在干部人事任免、评先选优和重大决策上,坚持立党为公,从未掺杂个人私心杂念,做到了是非面前不含糊、利益面前不贪占,保持了一名党员干部廉洁勤政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