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一、政府和部门重视,网点建设成效明显 在市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全市零金融机构乡镇网点建设工作从2009年开始起步。各县、乡(镇)都十分重视零金融机构乡镇网点的建设工作,专门安排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在办公用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挤出了专门的办公地点,
一、政府和部门重视,网点建设成效明显
在市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全市零金融机构乡镇网点建设工作从2009年开始起步。各县、乡(镇)都十分重视零金融机构乡镇网点的建设工作,专门安排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在办公用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挤出了专门的办公地点,给予了大力支持;有关部门将金融网点建设作为政治任务,把此项工作作为支农惠农的民心工程,不计报酬、不计成本地抓紧抓实。
二、网点运转良好,深受群众欢迎
目前49各乡镇金融网点运营情况良好。固定网点每个点都有3各专职人员长期在岗,并且不分节假日全天候为群众服务,业务量大时中午都不休息,便民服务点事先预告,每星期安排专人到点上上服务两天,从不间断。“零金融机构乡镇”网点的建设,有效解决了农户存款难、取款难的问题,同时配合开展农村合作医疗、代发乡、镇部门工资、代发农村低保金、代收税款、电费通讯费等业务,极大方便了群众,深受群众欢迎,在保障农民的资金和人生安全、吸收农户闲散资金、提供小额贷款发展生产、服务“三农”、新农村建设、净化农村金融环境和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零金融机构乡镇”网点的建设,提升了人民政府在群众中的威望。农民群众从中感受到人民政府是在真正为人民办好事实事,通过网点建设,政府在群众中的号召力、凝聚力在增强。
“零金融机构乡镇”网点的建设,提升了群众的素质。农村金融网点在运营中,开展了“农户信用评级授信”工作,建立农户信用档案,作为发放信用贷款和享受其他待遇的依据,此举从外部促进了农户的“守信”意识,这对推进“诚信社会建设”、培养新型农民和提升农民素质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零金融机构乡镇”网点的建设,提升了行政效能。在建设农村金融网点的工作中,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相互支持,狠抓落实,不计得失、不计成本,把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使“零金融机构”网点建设能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
三、资金缺口较大,网点生存困难
虽然当前乡镇金融网点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资金缺口较大,满足不了农民群众的贷款需求。资金缺口较大是阻碍乡镇金融网点运营的主要困难和共性问题。由于金融机构自负盈亏和金融业务本身的特点,金融机构的生存和发展需要大量的存款,才能派生出贷款。然而我市农村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农村民间存款量小,贷款需求量大,贷款满足不了农民群众的发展需求。据统计和测算,新建的乡镇金融网点将增加15亿元的贷款需求,乡镇金融机构的资金量严重不足。一些乡镇辖区内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在市中心城区开户,不愿将资金存入乡镇金融机构,乡镇金融机构又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资金组织困难和存贷款比例失衡的问题尤为明显。
三是现金安全存在隐患。由于乡镇金融网点距离市中心城区较远,一些乡镇道路交通条件不好,部分路段偏僻,给现金运输带来安全隐患;另外,各个乡镇金融网点没有配备必要的枪械等安保硬件,现金保管也存在风险。
四、便民服务点满足不了群众需求。部分乡镇只设立有金融便民服务点,一周只在固定的一天或两天时间开展业务,往往出现排长队取款的现象,便民服务点已经不能满足群众需求,需要建成固定网点才能解决问题。但是土地协调难、固定网点审批难的问题制约了便民服务点建设成固定网点。
五、农民缺乏应有的金融意识。为了农民存取款方便,农信社和邮储银行都免费向农户发放了银行卡,但是很多农民不会使用和不愿意使用,导致出现大部分未启用的“睡眠卡”,不仅银行卡的作用不能发挥,而且增加了金融机构的成本。就农信社来说,仅仅发卡一项,成本就达到1000万元。
六、存在贷款风险。当前农村金融机构采用“农户信用评级授信”方式,向农户发放信用贷款,没有不动产担保,难免会出现贷款回收难的问题,如果农户拖延还款或不还款,将出现贷款风险。
七、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民间金融机构的金融活动不规范,影响了正常金融秩序,也制约乡镇金融机构建设和发展。
视察组认为,要让乡镇金融机构能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金融支持的作用,只有从根本上帮助解决乡镇金融机构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他们才有能力为“三农”工作提供服务和支持。
四、强化扶持措施,确保网点持续发展
如何更进一步建设好、运行好、发挥好乡镇金融网点的作用,关键在于加大对乡镇金融网点建设运营工作的支持。视察组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政府决策参考。
一是采取行政措施,提高乡镇金融网点的资金组织能力,解决资金缺口问题。由于乡镇金融网点直接面向农村群众、直接为“三农”服务,建议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角度,采取行政措施,要求将部分涉农支农资金存入乡镇金融网点。同时要求乡镇辖区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基本账户和代发工资业务在当地农村金融网点办理,提高他们的存款总量,解决资金组织困难的问题。
二是适当延长对新增乡镇金融网点的补贴期限,实实在在将财政补贴落实到位,解决亏损经营的问题。
三是协调银行监管部门,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加快便民服务点建设成固定网点审批步伐,结合我市农村实际情况设定相应的监管指标,向上争取适当放宽监管要求,给予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建设运营的必要政策支持,扶持农村金融机构健康发展。
四是帮助协调解决土地、房产产权办理等困难,使便民服务点尽快建设成固定网点,解决农民群众的存取款需求。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农村基本金融知识,引导农民学会使用“银行卡”存取款,保障农民的资金和人生安全。
六是建立“三农”贷款补偿机制,由市县乡三级按比例出资建立风险基金,规避金融风险。
七是将乡镇支持和配合当地金融机构工作纳入目标考核,提高乡镇党委、政府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八是协调公安部门给予安保支持,提高乡镇金融网点自生安全防范能力,保证现金运输和保管安全。
九是规范全市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民间金融机构的金融活动,打击高利贷等非法行为,保障信贷市场的安全稳定,净化金融环境,防范资金风险,避免引发社会问题。
十是加强金融机构自身建设,强化经营管理,提高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