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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半年,我室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深入学习贯彻纪委全会精神,以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执行力为重点,狠抓“扩大内需、增加投资”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三创一办”的问责工作、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认真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我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中,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
(二)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监督检查
(三)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强化监督渠道
一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中央纪委、省委分别组织召开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议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高度,认真传达学习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以及八届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我市开展“三创一办”工作和“整治发展软环境,建设服务型机关”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浓厚氛围。市委办公厅结合我市实际,向全市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集中一段时间,加强对《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要严格按照《廉政准则》提出的要求和规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强化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通过开展集中检查和加强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确保《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
二是在市直机关开展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根据中央《关于开展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市直机关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由市纪委牵头,组织市财政、人事、审计、监察以及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市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对自查时间、自查内容和自查要求作了明确安排。通过自查,我市没有发现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擅自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有价证券、实物的现象,也没有发现超过规定范围和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问题。
四是开展错时上下班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关于研究中心城区“畅通工程”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重申作息时间的通知》要求,3月9日、10日,组织4个检查组,以市级行政中心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的交通车、公务车上午到达时间为重点,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执行会议纪要和通知精神以及遵守工作纪律情况的检查,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和谐
今年上半年,重点加强了对中央推进农村改革方针政策和涉及农业农村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扩大内需、增加投资”工作中,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保障工程质量和建设资金安全使用,切实推进项目建设,督促检查组加强了对涉农项目的督促检查,同时,加强对农村基层救灾物资、土地征拨、征地拆迁补偿、农村“三资”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办涉农案件。根据省纪委《关于印发省2012年党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确定花溪区、息烽县为我市开展“三资”管理全面委托代理服务试点区(县),探索农村“三资”管理全面委托代理服务的方式方法,全面开展“三资”管理全面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五)深入开展“扩大内需、增加投资”工作的督促检查
(六)加大“三创一办”问责工作力度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们将以“三创一办”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党务公开,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有责必履、失责必究、问责必严”的要求,以各级各部门领导、党员干部执行力为重点,依据《市“三创一办”工作问责规定》,对在“三创一办”工作执行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和媒体曝光、督办督查中发现的影响全市“三创一办”工作大局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真正做到履职必严、失职必究。
二是坚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加强党内监督工作。会同组织部门抓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召开2012年民主生活会等工作。督促指导花溪区、息烽县开展党务公开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公开的党务运行机制,努力形成特色鲜明、简便易行、效果良好的党务公开运行体系。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良好氛围,使全市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都知晓《廉政准则》、熟悉《廉政准则》,做到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贯彻执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对照《廉政准则》中的“8条禁止、52个不准”,采取自己检查、同志帮查和互相督查等形式,认真分析和查找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树立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适时组织力量,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廉政安全目标的实现。
五是坚持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加强对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三资”管理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花溪区、息烽县开展“三资”管理全面委托代理服务试点工作,不断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