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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和《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公示及报告制度(试行)》要求,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及时公开公示,规范监督管理,提高了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推进了节约型、廉洁型机关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2年8月,《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印发后,我们又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作了研究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本办财务公开、接待费公示要求和民主理财监督小组职责。
二、完善内部制度
规定大笔固定资产采购须经主任办公室会议讨论研究通过,列入单位年度预算,并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经分管主任审批后,交由综合处统一采购。明确各种经费报销和审批程序,严格财务制度。精简和压缩会议,因工作原因,需要安排公务接待和会议就餐,由相关处室填写审批单,经分管主任或主任审批后,由综合处室按照有关支出标准统一安排、结算。实行公务车辆定点加油、维修,统一结算报销。
三、加强动态管理
加强日常行政经费支出的动态管理,开展各类行政经费支出季度、半年度分析评估,并形成本办季度、半年度财务运行情况评估报告,科学指导财务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各项经费支出。加强对各类票据的审核,财务人员逐一核对账目,做到账实相符,并交分管领导审核,进行统一报销。
四、规范公开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公开“依法公开、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内容。对本办半年度和年度专项资金、公用经费、接待费开支使用情况,在办财会人员整理好资料后,经本办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审核、主要负责人签章后在本单位公告栏张贴公示。公示结束后,做好财务公开、接待费公示各类资料的存档工作,确保财务公开真实有效。
下阶段,我办将继续按照市纪委关于财务公开、接待费公示要求,进一步做好工作,扎实推进本办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