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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古今中外,“权力滥用”催生“官员落马”现象不乏其例。倘若,县级党政“一把手” 失去监督,其代表的地方组织权力“塔顶”出了问题,危害社会程度众所周知、不言而喻。因此,加强县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既是有效保护他们健康成长的重要工作举措,又是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课题之一。经过初探,笔者认为可以把其概括为“面临五大危机,存在五个原因,提出五项对策”三句话。
一、当前县级党政“一把手”面临五大危机
一是权力集中且自由裁量弹性大。党政“一把手”工作涉及面广,且在地方位高权重,特别是“三重一大”权力只限原则性规定,没有量化的界定,存在的腐败风险非常大。极少数党政“一把手”违背集体领导原则,大权独揽,唯我独尊,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置党的组织原则于脑后,扰乱或空转正常程序,搞一言堂、家长制,听不得不同意见,对于敢于提反对意见的人打击报复,坏了规矩,乱了分寸,最终遭到“清算”,自毁“前程”。 二是拒腐防变意识淡化。平时放松修身养性,动摇理想信念,背弃党的宗旨,私欲膨胀、方向迷失,极易被不法者“下套”。“落套”之后,由他们牵着鼻子走,深陷腐败泥潭难以拔足。三是监督时空范围扩大。一方面,极少数县级党政“一把手”的八小时内外活动空间太大,并行为诡秘;另一方面,上级无法做到及时监督,同级难以实施有效监督,下级根本无力进行监督,致使对其监督更加乏力。四是刻意规避法纪约束。对法纪置若罔闻,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极力规避法纪,或钻制度漏洞,或打擦边球,或借幌子搞变通,行权外走“阳光运作”,内行“暗箱指定”,权力公开图于形式,让人“雾里看花”,败坏党风,带坏政风、民风。五是甘当不法者“棋子”。县级党政“一把手”既是众人关注的焦点,又是不法者以糖衣炮弹狙击的重点。面对财物、情色的诱惑,极少数县级党政“一把手”不能正确认识和行使手中的权力,把权力作为交易筹码,与不法者沆瀣一气,挟私分肥。
二、县级党政“一把手”难度危机的五点原因
一是思想道德滑坡。由于放弃修身养性,导致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蜕变,丧失“免疫力”。官本位、家长制、个人特权等封建主义垃圾沉渣趁机泛起,享乐、拜金、利己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乘虚而入。二是地方权力独揽。当前,凡事提倡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以期高位推动工作。其实,这种过分强调个人集权做法,不仅严重违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原则,还更好地促成他们独揽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执法工作等方面权力。三是行权流程失控。党章明确规定: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对于这一规定,具体执行中普遍缺少易于操作的程序规定。极少数县级党政“一把手”混淆书记会、常委会、全委会、党代会之间关系,会前抢先发言,定调画框,破坏规则程序,致使流程失控。四是制度机制软化。近年来,各级党政组织加快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政府投资监管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等方面改革,推出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领导干部问责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但是,现行许多政策法规制度存在“三多三少”问题,即:原则性的多,可操作性的少;管事的多,程序性的少;惩戒性的多,预警性的少。在执行当中存失之以宽、失之以软问题,为权力寻租提供了条件。五是外部环境腐蚀。随着活动时空扩大,领导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和“娱乐圈”所涉人员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加之行业“潜规则”干扰,领导干部若不谨慎对待,可能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
三、加强县级党政“一把手”监督五项对策
一是抓教育,吹“廉风”。以《廉政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为学习主要内容,以闽赣省委旧址、烈士公园为教育基地,以本地内外案件为警示教材,突出正确权力观、民主集中制、党纪国法教育,养成正、勇、才、和“四气”,铸就公道正派、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开拓创新、清正廉洁“五品”。始终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和慎权慎独慎微慎友,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惑,聚精会神抓发展,全心全意抓民生,自觉主动抓稳定,以身作则抓班子,认真负责抓队伍,真正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二是抓监督,把廉舵。以党内监督为主,构建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构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形成“职责明确、信息共享、职能互补、整体联动”的大监督格局。加强巡视工作力度,全面掌握党政“一把手”八小时内外详情,对发现的问题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巡视成效。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决、县委常委会否决分离制衡工作机制和项目建设“六个一(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名项目法人、一个工作机构、一套工作方案、一支施工队伍)”推进机制;实行受、办、批(执)分离,程序、过程、结果公开和双人负责制度;推行权力运行过程登记、吸纳群众参与、群众代表质询、党政“一把手”行为社会公示和民主评议、测评。推进领导干部跟踪考廉工作,任前教育强意识、任中监督筑防线、任后考评定去留,一并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财产收入申报公示、任职全程审计等制度。三是抓制度,铺廉轨。坚持集体领导、个人分工原则,摒弃凡事“一把手”负责理念,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体制机制制度,并加大执法、效能监察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防止截留走样,决不搞“情有可原、下不为例”。当前,应当注重制度“立、改、废”工作,重点完善以下项制度:第一,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即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执法工作。第二,《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基本原则、适用范围、事项标准、主要程序(酝酿、集体、执行)、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六个方面详尽规范,切实分离决策、执行、监督“三权”。推行党政“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和常委会票决制度,防止党政“一把手”的“误导”作用,体现科学、民主、依法精神。具体工作中,必须严把重大决策“调研论证、操作规程、反馈评价、公示听证、责任追究等关口,最大限度地减少失误;必须严把重要干部任免推荐、测评、考察、公示、表决等关口,规范动议、提名、酝酿、决策、监督五权,推行“四种推荐(个人自荐、民主推荐、组织推荐、领导个人实名推荐)”产生初始提名人选、“三轮遴选(基层党委<党组>、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县四套班子领导及法检两长会议)”确定考察对象、“三道关卡(常委会表决、全委会票决、任职公示)”确定拟任人选这一办法,保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用人;必须严把重大项目安排“决策、公示、公开招投标、监管、责任追究”等关口,防止出现“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豆渣工程”; 必须严把大额资金使用“审批、使用、操作、效益”等关口,确保大额资金使用安全稳健。第三,党务、政务、财务、事务公开制度,扩大公开范围,构建公开平台,创新公开形式,提升公开效果,充分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第四,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试行)》,运用组织、党纪和政纪手段,坚决处理党政“一把手”不作为、乱作为、不当作为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失职和渎职行为。第五,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机制,以“找”为基础、“防”为关键、以“控”为核心,抓住“清权确权、职能分解、流程再造”等重点,实现审与批、定事与办事、承办与监督分离,让他们知道“危险”、查找“风险”、不敢“冒险”、力求“保险”,真正地实现“关口前移”。同时,建设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实现网络对接和互联互通,加强过程监督和实时动态监控,促进权力阳光运行。四是抓改革,造廉台。突出行政管理体制、财政管理体制、政府投资监管制度改革,推进以“五中心一平台”为主的廉政阳光工程建设。精简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加强“两集中、两到位”管理;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把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行为统一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运行;推进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管理、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改革,彻底“收支脱钩”,努力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加快纪检监察机构体制改革,稳步推行垂直管理运行模式,从根本上实现有效监督。五是抓惩处,亮廉剑。县级党政“一把手”一旦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对其查处阻力、困难和压力大。因此,对涉及党政“一把手”的违纪违法案件,必须态度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手软,从严从重处理到位。另外,要求党员干部切实引以为戒,时常核算政治、经济、名誉、家庭、亲情、自由、健康“七账”, 在从政生涯中始终保持人民公仆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