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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思路,形成共识,从思想上聚力。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思想上统一,才有行动上的一致。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能,也是威慑违纪、惩治腐败的“杀手锏”,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为此,从年初开始,临川纪委一班人结合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特别是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关于反腐倡廉建设重要论述的讲话,针对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近年来办案工作稍显被动的现状,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查办案件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区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按照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中“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力求通过惩防体系建设,遏制腐败现象高发多发的势头,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发生”的要求,针对问题的症结,经过充分研究讨论,形成了“始终坚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不动摇”的坚定共识,制定了“查案五不行”的规定:不查不行、少查不行、查而无果不行、查后轻处不行、查完不纠更不行。并要求在具体工作落实中坚持并突出抓基层、抓重点、抓督查,切实把思路和共识全面贯穿于查办案件工作的始终,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二、确定重点,专题攻坚,从目标上发力。
三、改进方法,加强调度,从要求上着力。
把抓好区本级自办案件放在突出位置,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大幅度提高自办案件比重。区纪委监察局机关自办案件占案件总数的比例达到了50.9%。对信访举报要求“做到件件必查,对上级转办件、领导交办件、实名举报件不得向下级转办。”以信访量为基数,对纪工委监察分局、乡镇场、街道办事处的成案率较低,或查处后重访率较高的,进行挂牌督办,限期办理,必要时直接查办。强化了查办大案要案的工作机制,重点查处一批高质量、有影响、能够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大案要案。实行了案件查办月报工作制,做到每月有督查,季度有通报,半年有总结。同时,区纪委常委会经常集中分析形势,明确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加强了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行领导负责制,定任务、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方案,保证办案工作健康运行。主要领导亲自抓查办案件工作,经常听取案情汇报,协调、督办重要事项,对复杂案件组织协调,统一指挥;分管领导亲自指挥重要案件的查处,一线组织、一线指挥;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全力支持查办案件工作。
四、改善机制,整合力量,从资源上借力。
进一步健全了纪委常委会集体领导下的办案工作机制。改变了过去以往依靠“一支笔、一张嘴、两条腿”,“你办你的、我办我的”单一作战办案模式。一是充分发挥了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查办案件主力军作用。2011年,纪工委监察分局查办案件41件,占全年案件总数35%,占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办案总数的69%。二是打破纪工委监察分局联系固定单位的原有模式。推行交叉办案、异地办案、领衔办案等新形式,促进了案件检查工作的有利开展。三是实施查办案件常委负责制,对案件实行项目化管理。增强机关科室与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关联度,实行捆绑一体化,形成了“一个分管领导,带领一个纪工委和几个科室,办案人员一般不少于10人”的新办案单位。此外,还加强了同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的配合,优势互补。成立了全区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区政法委、组织、宣传、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为成员。建立案件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案件联席会,相互通报案件情况,分析案情。在查处重大案件时,成立联合调查小组,明确任务职责,整合审计在查账、税务在查偷漏税、公安在找人、检察在取证、法院在把握证据等方面的优势,促进案件的查处。
五、培养人才,锻炼队伍,从政策上助力。
区纪委高度注重办案人才队伍的培养,在锻炼队伍方面,具体做到:一是建立了查办案件“人才库”。把办案能手以及熟悉法律法规、审计、财会、金融人员及计算机、通讯技术等各类专业人才进入办案人才库。同时,建立了“两规”陪护人才库,进行了预先编组,为优化办案队伍,突破大案要案提供人才保障。二是注重锤炼“敢于办案,善于办案”的素质。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标准,倡导全员办案的理念,采取以案代训、以老带新、外派办案、共同研讨等方式,突出“勇于办案的精神、敢于办案的气势、善于办案的能力、勤于办案的作风”的培养,打造了一支高素质的查办案件工作骨干队伍。三是实行办案工作考核奖励制度。建立优质案件评比和办案能手评选制度,对办案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精神奖励和物资奖励。在办案经费、办案设备、后勤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倾斜政策,及时研究解决办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查办案件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四是不断加强办案工作队伍建设。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鼓励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谦虚谨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恪尽职守、秉公执纪的职业操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
六、标本兼治,注重治本,从预防上增力。
区纪委坚持把监督、惩处与预防、规范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决克服以往“查处一案、惩处一个、震动一时,涛声依旧”的状况,实现“查处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健全一套制度、规范一片领域”的目标。一是以查处农村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为基点,着力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创立了“区级监管、乡镇托管、村组协管、群众自管”的“四管齐下”措施和“三议三审三公开”的监管程序,打造了“三资监管腾桥经验”。二是以查处中小学乱收费问题为基点,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打造了“清风廉孝(校)临川一小示范点”。优化了“活动宣廉、网络传廉、表彰树廉、文化养廉、书香育廉”平台,加大监督的强度和密度,增强教育引导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三是以查处党员干部非法买卖土地、参与违法建筑案件为基点,制定了《关于党员干部参与“两违”的处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制度,严查深究,铁拳整治,认真推进落实全区整治“两违”工作。四是以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为基点,在全区深入开展作风建设“百日提升”活动。以问德、问能、问效、问责、问廉为抓手,研究制定了活动方案、基本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责任追究办法以及作风建设评价标准等文件、制度,坚持定期调度与明察暗访相结合,对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18个单位31名干部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切实解决干部、职工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散、庸、懒、乱、腐”问题。五是以实施效能问责为基点,致力创优全区经济发展环境。为策应“三大战役”而牵头拟定了《关于全区提升行政效能、创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和《临川区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把作风建设的规定、提升效能的标准、创优环境的要求以及道德范畴的约束与纪律的制约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无缝连接”。一年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既坚决惩治腐败,又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以治标促治本,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的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