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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创新不断进取全力构建和谐稳定的新
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区的实际,在机制上建设上不断创新,在组织网络建设上不断向基层延伸,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注重从源头上防止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为构建我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和组织保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不断谋划大调解工作的新思路。
一是始终坚持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把化解社会矛盾、减少利益冲突作为首要任务。区委、区政府充分认识到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确保社会政治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各种利益冲突是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成因。抓住一个时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集中力量重点加以解决,是在改革发展中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在各种利益关系和谐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的一个重要思路和途径。大调解机制不能仅限于调解邻里纠纷和简单的利益冲突,而是承担调节社会矛盾的重要任务。要通过建立大调解机制,紧紧抓住利益调节这个关键,综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减少利益冲突和矛盾冲突,调解和钝化社会矛盾,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从调解工作内容看,应重点解决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以及涉法涉诉上访等突出问题。从调解工作手段看,需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教育的方法,多策并举。从参与调解工作部门看,需要有效整合行政、司法、公安以及基层组织资源,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起来、结合起来,发挥最大效应。从调解工作主体看,群众不仅是维护稳定工作的对象,更是维护稳定工作的主体,需要积极探索新思路、新办法,充分调动干部和群众两个积极性。
二是始终坚持从领导抓起,为大调解机制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区委、区政府把构建大调解机制作为全区政法综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大队伍、大调解、大防控”三大支柱建设、构建全局抓稳定的工作格局作为强化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加以谋划和实施。严格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对调解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做到人人有责任、人人有任务、人人有岗位。区四套班子领导轮流每日在区调解中心接待群众上访,区委、区政府每名领导都有联系镇街和部门,对重点信访问题采取“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责任落实办法,做到有领导负责、有专人处理、有调处方案、有解决时限、有督查结果,有效地落实了各级各部门工作的责任。与此同时,区委、区政府把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作为事关大调解机制能否真正发挥作用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在去年下半年专门召开全区机关作风建设大会,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基层,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排忧解难,形成良好的干群关系,为处理和解决好人民内部矛盾,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是始终坚持重心下移,完善基层矛盾纠纷调控体系。“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区委、区政府为把各种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及时将大调解机制构建工作的中心向基层转移,向基层延伸。推广了永宁镇在村一级建立调解中心的做法。在村、企事业单位建立社会调解服务中心或调解工作站,;在各村民小组设立调解小组,十户联调组、邻里守望组、信息员。村、场、企事业单位社会调解服务中心(工作站)是村、企事业单位的常设机构,隶属镇社会调解服务中心领导、管理。实行领导每日接待和首问负责制。接待本辖区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调解本辖区民间纠纷,社会矛盾,防止纠纷激化;定期排查本辖区矛盾纠纷;上报矛盾纠纷信息。镇社会调解服务中心每月定期召开有关人员会议,开展学习培训,分析总结阶段性工作,明确工作重点和排查可能出现不稳定因素,拿出工作方案和措施。每月定期对村、场、企事业单位的调解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存入各单位档案中,作为年终“一体化”目标考核奖惩的依据。目前,全区形成了以区调解服务指导中心为龙头,镇街调解中心为核心,村、企事业单位调解中心(工作站)为依托,民调小组、十户联调组、邻里守望组、信息员为触角的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信息共享、上下联动的六级社会矛盾纠纷调控网络体系。完善的基层组织网络,使各类矛盾纠纷在基层一线能立即得到了较好的防控和排解,尤其一些可能造成群访和越级上访的事件,通过村组一级的调解得到缓解和控制,避免和防止了矛盾激化和升级,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维护了全区的社会政治稳定。一是一体化考核机制。为把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各项机制和制度落在实处,强化对大调解工作的考核。区、镇街两级党委政府将大调解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纳入三个文明建设一体化考核体系,在政治文明百分制考核中占近30的比重,确保大调解工作与其他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一同考核。对因矛盾纠纷调解不力,
造成集访、群体性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有的镇街还把大调解工作作为单项工作进行考核。宁启铁路、宁淮高速公路是国家重点工程,在我区永宁镇需征用土地1300亩,涉及到动迁住户114家,镇党委、政府为了保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不受影响,全员上阵,昼夜工作,从村民拆屋,到划地办证等全程参与,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花旗村在宁淮高速征用临时用地时,村民与施工方发生争吵打群架,在造成多人受伤,村民要集体到市政府上访的情况下,花旗村调解中心组织全体村组干部,通宵达旦做群众工作,最终平息了事态。
2004年7月,沿江街道通过排查摸底,了解到街道芦席厂约有100余名工人和下岗人员为了工资待遇和集资款的纠纷问题,欲向政府集体上访这一情况后,街道领导立即带领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变上访为下访,主动深入群众中做过细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积极化解,使这起群体性上访事件得以避免。
二是重大矛盾纠纷陪访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件,在部分群众对政策、法律、法规不理解或有疑问时,要求主管部门和所在镇街,指派专人专车陪同群众代表到省市有关部门,请上级有关部门对相关政策进行解释和咨询。顶山街道先后4次采取陪访的方式,指派专人陪同群众代表到省市有关部门咨询相关的政策,相关的矛盾纠纷都得到了化解,无一起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陪访制的实行,既化解了矛盾,又密切了干群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了因矛盾纠纷引发的集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是社会矛盾纠纷三级承包责任制。在加强考核的同时,试点并在全区推广了镇街进行社会矛盾纠纷镇村组三级领导干部承包责任制。
首先建立五种机制: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指导、督促承包工作机制;多元化的承包机制。根据承包单位性质、特点的不同分别采取区域承包、内容承包(分为全面承包、专项承包和时段承包)、主体承包(分为集体承包和个人承包)的方式,对调解工作进行承包,严格考核,奖惩兑现;规范化的用人机制。严格选用承包人的标准、严格聘用程序、严格把关、严格岗位培训,保证承包人必须是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年富力强、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的人员;责权利相统一的目标责任机制。单位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协议书,明确规定单位与承包人的权利、职责和奖惩措施,基本做到付出回报相统一。镇、村、企、校的干部与奖金直接挂钩;市场化的报酬保障机制。在镇街财政拨款的基础上,采取协商的办法由各村每年提交一部分、企业提交一部分、被承包种养户提交一部分,保证综合治理的经费落实到位。
其次,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和镇街工作目标,全面分解各项目标任务。一是将各级干部在落实承包责任制工作中的态度和业绩纳入镇街一体化目标考核和平时的干部考察之中,做为年终评选评优和干部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二是将落实承包责任制的工作情况纳入干部的年度述职和评议。三是将落实承包责任制的情况做为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从而增强三级干部落实综合治理承包责任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四是多层次多渠道培训机制。以能力的提高提升大调解运行机制维护社会稳定的实效。全区先后组织了调解人员、信访人员、国家公务员、综合治理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各镇街也分别采取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举办专题讲座和研讨等形式,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讨、交流处置复杂社会矛盾的方法和技巧。区委、区政府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如何应对和处置重大复杂社会矛盾作为区管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讲授,提高各级干部在处置重大复杂社会矛盾中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调解的层次和水平。
三、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不断取得大调解工作的新突破文秘114版权所有
自我区构建大调解机制以来,区委区政府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不断深化对大调解工作的认识,在全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中强化“抓发展是政绩,抓稳定也是政绩”的观念,把提高处置复杂社会矛盾的能力,作为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不断加大对大调解工作的领导力度,大调解工作取得了新突破。二是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社会治安持续平稳。全区没有一起在省市有影响的恶性案件。公众安全感认可度达97.5。区、镇街调解服务中心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298件,调处成功率达98%,没有发生因矛盾纠纷引发的围堵铁路、公路、冲击党政机关及参与人数达500人以上的严重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民转刑杀人案件,没有发生在本区造成重大影响的自杀、自焚、自残事件。
三是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基层调解组织得到充实、调整和加强,调解人员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得到优化,人员素质得到提高。调解人员的报酬得到全面落实。各级调解组织机构的软硬件建设得到明显改善,化解矛盾纠纷的运行机制更加规范有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各级调解组织、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工作责任感显著增强。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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